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我们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与他人交流和讨论,拓宽自己的视野,读后感应该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我们的观点和思路,下面是大爱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生命的读后感作文8篇,感谢您的参阅。
生命的读后感作文篇1
今天我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这本书畅销全球,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列宁晚年卧病在床的时候,还叫人特地朗读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部作品给他听,并给予了这部小说极高的评价。小说的朱仍是一个淘金者,他在回家的途中扭伤了脚,被同伴们无情的抛弃了,他开始了荒野求生。他把自己的砂金分成两份,一份随身携带,一份藏了起来。他在艰难行进中发现一只松鸡,在饥饿的趋势下,拼了命的去追赶那只送鸡,结果迷路了。在体力不支的时,再次将他随身携带的砂金在一分为二,直至最后抛弃了所以的砂金。小说描写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让主人公置身于及其恶劣的环境中,与饥饿、寒冷、野兽和恐惧做抗争,在生死之间展示生命的坚韧和顽强。通过捕捉到了人性心灵深处的闪光点,给与我们触动,体现了人与自然抗争时所展现的强大生命力。
主人公的悲惨遭遇不是极端的环境造成的,而是人性,这值得我们深思。流落荒野的恐惧是对冷漠人性的当头棒喝。文中的内容好像看上去跟我们的生活相距甚远,但是其生存状态总能让我们感觉熟悉,有很强的代入感。读这本书直达灵魂最深处,让我们不自觉的寻找心灵的出路,唤醒人们的良知。
生命的读后感作文篇2
书中处处流露着他真实的自我,有大多的感悟,值得我们去学习:
1、意志和精神是任何抉择的根本
人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剥夺,唯独人性最后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选择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剥夺。 有待抉择的事情,随时随地都会有的,人无时不刻不在做出抉择。而你的抉择,恰恰决定了你究竟会不会屈从于强权,任其剥夺你的真我及内在的自由。从这个角度上说,一个人之所以变成怎样的人,其实是他内心抉择的结果,而非纯是环境因素使然。环境只能影响人,但不能决定人。任何人无论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根本上都可以凭他个人的意志和精神,来决定他要成为什么样的子。
2、痛苦存在的意义
如果人生真有意义,痛苦自应有其意义。痛苦正如命运和死亡一样,是生命中不可抹杀的一部分。没有痛苦和死亡,人的生命就无法完整。
一个人若能接受命运及其所附加的一切痛苦,并且肩负起自己的十字架,则即使处在最恶劣的环境中,照样有充分的机会去加深他生命的意义,使生命保有坚忍、尊贵、与无私的特质。否则,在力图自保的残酷斗争中,他可能因为忘却自己的人性尊严,以致变得与禽兽无异;险恶的处境,提供他获致精神价值的机会,这机会他可以掌握,也可以放弃。但他的取舍,却能够决定他究竟配得上或配不上他所受的痛苦。
3、追寻生命的意义
一个人不能去寻找抽象的生命意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天职或使命,而此使命是需要具体地去实现的。他的生命无法重复,也不可取代。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也只有他具特殊的机遇去完成其独特的天赋使命。 生命中的每一种情境向人提出挑战,同时提出疑难要他去解决,因此生命意义的问题事实上应该颠倒过来。人不应该去问他的生命意义是什么。他必须要认清,“他”才是被询问的人。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
生命的读后感作文篇3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
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
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生命的读后感作文篇4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生命的读后感作文篇5
最近读了一本心理学家弗兰克尔写的《追寻生命的意义》,感触颇深。他以自身在集中营里的悲惨经历,并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关押在集中营里的囚徒对待生命的表现。也解释了为什么有的人在集中营这样环境中能生存下来,而有些人为什么又放弃生命!集中营里毫无人性可言,生活在里面的人,时刻都在死亡的边缘,生病或者受伤,只要失去了劳动能力就会面临死亡。这样一个生与死只在一念之间,并且饱受各种折磨的让人痛不欲生的集中营里,选择放弃生命的不占少数,但是也有人一直坚持活着!心理学家弗兰克尔总结为以下三方面。
活着,只为过去美好的回忆。佛兰克尔在进入集中营以前是一名医生,每当他回忆起那些治病救人的情景,他就感觉特别好。他想活着,哪怕集中营里的生活再痛苦,当回忆起那片刻的美好,便会整个人都兴奋起来,多想一直这样沉浸在里边,更不舍的离开这个世界。
活着,只为现在的爱与被爱。弗兰克尔在集中营里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妻子的死活,但是每当他想起妻子,他就仿佛在和妻子对话,他爱着他的妻子,他也知道如果妻子活着也一样在牵挂着他。是牵挂,是爱,让他一次又一次的坚持,直到活着离开集中营。
活着,还有对未来的希望。有的时候,我们总会想明天会怎么样?在集中营的他们一样,就是这样一个又一个念头,支撑着他们活下去。因为谁都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但对于一个乐观的人来说,未来一定是充满希望的,是希望和乐观让他们坚持活着。
而如今生活在这个浮躁世界的我们,就真的明白我们为什么活着吗?就真的去思考过生命的意义吗?
或许,当你静下心来、闭上眼睛,想起儿时和小伙伴一起玩耍的情景,是不是会觉得特别美好;想起每次离家时爸爸妈妈的叮嘱,回家时他们高兴的样子,心里总是特别的温暖;想起和朋友一起谈理想时候的情景,对未来总是有那么多期待。这些看似平凡的小事,或许就是我们生命的意义。
或许生命的意义就是这么简单,或许人本来就是这么简单,或许这个世界也不复杂!思考生命的意义,才会懂得珍惜生命;懂得生命的意义,才会去做最真最善最好的自己;而追寻生命的意义,就存在于生活过程本身!
生命的读后感作文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生命的读后感作文篇7
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我感触良多。热爱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热爱不是一般的爱,一般的爱几乎人人都有。而热爱却属于少数了不起的人。热爱就是炽热的爱,就是一团烈火。它具有无穷的魅力,它能使被热爱者爱上热爱者。它能激发出热爱者的潜能——即使这潜能埋得很深很深——去获取所热爱的东西。
爱是高尚的,它犹如朝阳和夕阳一般。而热爱却是正午之阳,光芒四射,温暖无比,可以融化一切冰块和冻土。热爱之所在,定无寒风与冰雪。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因为热爱生命,所以即使他所处的境地极其恶劣——饥寒交迫、疲倦虚弱、受伤负重、迷失道路等等——但是他却能一次次地战胜这些,直到尽最后一丝努力。当然只有这种人才能最终享有生命。
“你热爱生命吗?”如果你用这句话问你身边的人,那么他们一定会说:“当然啦!谁不会热爱自己的生命?只有傻瓜和找死的人才不会热爱生命呢!”其实这些说热爱自己生命的人,未必就是真正热爱生命的人。热爱什么一定要为所热爱的东西付出全部的精力、智慧和勇气。一句话,热爱体现在热爱的行动上。热爱生命的人也一定会为生命付出一切的。
正如《热爱生命》中的主人翁那样会为了生命舍弃金子、苦寻食物、与狼博斗。热爱生命的人不仅会为生命的存在付出一切,更会为生命的价值付出一切。那种只说不做的人不是真的热爱生命,而是自欺欺人。
生命的读后感作文篇8
?追寻生命的意义》的作者维克多?e?弗兰克尔是精神医学家、心理医生、犹太人,二战时期被投入奥斯维辛集中营。出狱后他根据狱中经历,总结出一套意义疗法,用于治愈神经官能症,效果很好。
一:作者没有用大量笔墨放在奥斯维辛的酷刑、苛责及死亡,而是通过几个事例说明了狱中生活的残酷与磨难。
狱中经常进行的“换营”,病弱及无力工作的俘虏被淘汰送往煤气间或火葬场,淘汰的方法是全体俘虏群殴或分队格斗,想想都觉得血腥;俘虏没有名字,只有编号,这编号就刺在皮肤上,或绣在衣裤上,在换营队伍即将离去时,如果有可能,每个人都会尽可能想办法弄到另一个“号码”来代替他加入换营行列。按照作者的描述,这些犹太人被关进集中营之前基本都是社会精英,道德感很高的人。在这屠宰场一样的集中营里,人被剥夺了尊严,道德就成为最没用的东西,每个人想的是自己或朋友尽可能活下去,为此不惜采取各种卑鄙的手段。
文明的行为只会发生在文明的社会,文明的社会会催生文明的行为,惟愿世界越来越美好。
二.什么样的人能活着走出集中营呢?
作者说他们中的精英都没能挺过奥斯维辛的磨难。活下来的是三类人:
第一类就是“酷覇”们。一般来说,这些人是俘虏中最残暴的人,由纳粹警卫挑选出来或者他们毛遂自荐,他们的个性恰恰适合担当这酷虐的角色。如果工作不力,他们还会被刷下来,因此他们格外卖力,打起人来,比纳粹警卫还狠。因效忠纳粹,他们在狱中的待遇格外好,成为俘虏们羡慕的对象,只是不知道出狱后这些人境况如何。记得几年前看过《朗读者》,女主角因做过纳粹看守而受审,估计“酷覇”们后来的日子并不好过。人真的不能为了一时一事的'好处,做丧尽天良的事情。
第二类存活下来的人是那些为了生存毫无顾忌,或偷或抢,甚至不惜出卖朋友以自保的俘虏,因为唯如此才能活下来。这或许解释了为什么那些劫后余生的人都不愿意谈论狱中的经历,因为不堪回首,因为再也不能接受过去的自己,没有那段经历的人是无法感同身受的。就连这本书的作者最初也想匿名出版的,但考虑到真实性才是其最大的价值,作者才鼓起勇气,公开陈述他的信念。
第三类人是像作者一样,尽快认清现实,适应环境而侥幸生存下来的人,如作者所言,带有很大的运气成分。为了让纳粹和酷覇相信自己能做苦工而不会被送往煤气间,他每天用玻璃刮脸,腰杆挺直,以使自己看起来气色良好,完全能胜任工作;作者还利用自己心理医生的特长帮助酷覇,分析他在爱情和婚姻上的难题,提出治疗建议,以此博得酷覇的关照,躲过了几次被送往煤气间的厄运;就餐时还能得到豌豆汤,得以度过了黑暗无光、忍饥挨饿的日子。
这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即使在夹缝中,仍能攻破缝隙,露头喘息,找到自己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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