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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包服务合同7篇

签署合同之前我们一定要将其中的内容了解清楚,为了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化,一定要认真写合同,以下是大爱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物业承包服务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物业承包服务合同7篇

物业承包服务合同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使小区物业规范化、使小区居民享受完善的物业服务,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经发包人小区业主共同商定且与承包人反复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内容,共双方遵照执行:

一、第一条 小区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承包管理事项

1、公共环境(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的清洁卫生。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的维修与管理。

3、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4、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安全盘问(包括夜间),发现非小区人员应做好登记,并对有可能造成小区损失的非小区人员谢绝入内。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用/月元;支付时间及方式为:。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时获得承包费用,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承包期间除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据本合同事实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因乙方的承包内容包括24小时管理小区,故乙方可以委托其信赖的第三人实施必要的承包事务,但委托第三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托第三人不与发包人建立任何关系,第三人也不得依据其工作内容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方代表及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承包服务合同篇2

乙方:

为了更好的为物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乙方为该项目原物业管理承包人。现在该项目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努力,甲方取得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标资格,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

二、为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为一致。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不足的,乙方同意先期垫付,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10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同意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点七计,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有变,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1500元,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服务。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由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单位备案一份,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业主单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

物业承包服务合同篇3

甲方:_市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的为物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现就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乙方为该项目原物业管理承包人。现在该项目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努力,甲方取得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标资格,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

二、为保持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积、地点与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为一致。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该项目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不足的,乙方同意先期垫付,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10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服务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项目年管理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同意甲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项目物业服务包干费用的百分之 五点七计,如物业服务税率标准有变,

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 1500元,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选派与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担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服务。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十、在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期间,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该项目物业服务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担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由

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担,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单位备案一份,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物业承包服务合同篇4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业名称:________

甲方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号楼___层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____元/m2?月计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季或()物业管理费为元整。

商铺水费按3、15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

商铺电费按1、15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___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武汉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物业承包服务合同篇5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现就有关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占地:

绿地面积: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保安

1、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

3、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5、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车辆锁闭情况,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二)、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与养护

1、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2、上下水的保养,水设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

3、房屋的主体结构,各种墙、梁、板柱和门窗洞口的修复。

4、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简单修复并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时间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

5、设立专业人员对供电、供水、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依据设备规定要求及操作规程按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工作,定期派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7、定期对破损和老化设施进行更换和修补,定期擦拭灰尘、污渍和刷防腐漆等。

8、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人员10分钟到位。做到小修12小时内完毕,大修要连续修复并安排工程人员24小时值班,对在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向甲方说明原因。

(三)、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1、绿化植物每月要进行定期的浇水、施肥、修剪。

2、定期喷洒药剂,使花木无明显枯萎及病虫害现象。

3、及时清除里面的杂草,每天清除花卉、叶茎的尘土,保持盆内、草坪内无杂物。

(四)、保洁

1、每天要彻底清扫庭院、门厅、走廊、楼梯一次,垃圾及时清运。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无废弃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

2、每晚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垃圾和方便饭盒及时清走,墙面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开水器每周放水、除垢一次,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证无异味。

3、停车场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水、污物,。

4、化粪池定时清理、保证正常使用。

5、该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信函、报刊、文件等的邮寄与收发

1、对邮寄和收取的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及时登记,保管好收据以便查询。

2、对从邮局或邮递员中领取的物品、报刊、信函和各种单据要逐一登记,不得冒领或错领,对有问题的,要提出疑议。

3、分发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要做到准确无差错。同时制止内部的冒领或错领行为。如有错误,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4、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做到准确无误,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5、对甲方的机密、重要文件、信函负有保密责任 。

(六)、迎接检查与召开会议特约服务

迎接检查和召开会议时要做到全部人员听从甲方安排,随时提供保安、保洁等服务,保持区域内停车畅通,道路、绿地无废弃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确保领导在清新、优雅的环境中舒心、愉快地工作。

三、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1)参与管理区域内的各项物业管理;(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调换人员。

2.义务:(1)服从物业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2)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办公用房;(4)遵守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2)依照与委托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管理办法对管理区进行管理;(3)依照规定收取管理费用;(4)有权要求甲方协助管理;(5)违背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义务:(1)履行以委托方的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2)接受甲方监督;(3)重大管理措施提交甲方审议;(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管理区生活服务;(5)接受当地房产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指导。(6).不承担对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六、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甲方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甲方按协商内容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支付。

2.乙方对甲方的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与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3.房屋建筑(本体)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由甲方承担。

七、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并按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制止并限期整改。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2.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例如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物品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账目等。

八、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业承包服务合同篇6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协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建设地点:

3. 合同编号:东城都会外墙涂料

4. 工程实施技术要求:(详见邀标书具体要求及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雨天顺延)

备注:

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天,承包人逾期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承包人还需承担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 质量要求

1.承包人设计(如果有)及施工质量在符合使用功能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自费返工使工程达到合格的要求,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完工,承包人必须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经承包人返工后,工程质量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施工,委托第三方施工的费用及逾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违约金仍不能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需予以赔偿,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 发包人委派 为现场业主代表。

4. 承包人委派 为现场项目经理。

四、 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

余氏物业

1.施工期间的现场施工组织与安全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做好成品保护,墙面铝板、玻璃等如有破损、污染,则无条件恢复,如有损失,产生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赔偿。

4. 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将整个施工现场复原,直至发包人满意。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本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小写)¥:以上价格包含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需要一切费用和税金,如人工、水、电、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措施费(垃圾清运、成品保护、脚手架、吊篮等所有措施)等。除非发包人提出正式变更要求,否则工程总价不予调整。

2. 付款方式:

六、 工程变更

(a)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b)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c)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d)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e)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f) 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g)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 竣工验收与结算

1. 竣工验收

余氏物业

(a)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c)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2. 竣工结算

(a)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没有任何变更调整,则直接按照合同价进行结算。

(b)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c)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价与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调整差额超过3.5%的部分作为高估冒算处理,则本工程所有发生的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d)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条款处理。

3. 质量保修

(a)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本工程质保期三年),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b)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 违约、索赔和争议

1. 违约

(a) 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b) 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c)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 索赔

(a)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b)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余氏物业?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发包人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以上规定相同。

(c)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b)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 争议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1. 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需要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解释,合同终止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将按实进行结算。

2.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如果承包人整改结果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所完成工作内容的保修责任。合同终止后发包人可以聘用其他承包商来完成剩余合同工作内容,发生的费用将从合同价格中相应扣除,与承包人的结算也应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十、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工程实施具体要求和邀标书

3.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4.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本工程无)

十一、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三、 合同份数、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保存肆份,承包人保存贰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物业承包服务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业名称:________

甲方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号楼___层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____元/m2?月计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季或()物业管理费为元整。

商铺水费按3、15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

商铺电费按1、15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___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武汉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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