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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后感1000字篇1
三国演义是一部出名的历史小说,属于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该书的背景是东汉末年,从宦官乱政、黄巾起义开始,描写在乱世中曹操、刘备、孙坚父子怎样运用人才争夺天下的故事。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让一个个英雄人物形象的在我心中出现。勇武过人的吕布、霸气十足的孙策、忠心护主的曹洪、老当益壮的黄忠……想象典韦拼死守寨门的悲壮、赵云血战长板桥的惨烈、周瑜纵火烧赤壁的快意、孔明病死五丈原的无奈……三国是英雄辈出的年代,我对以下几个重要人物说点感想:
曹操。自小就崇拜曹操,也许是他太有军事才能,也许他太有人格魅力,(也许在游戏中他总是超级全能角色太好用。)曹操为统一乱世做出巨大的贡献,更通过屯田制度解决了大部分老百姓的温饱问题。曹操刺杀董卓失败后白手起家,讨董卓、攻陶谦、伐吕布、征张绣、击刘备、战袁术、抗袁绍,更把汉献帝从西凉铁军中解救出来,统一了大半个中国。曹操有不少缺点,他因为好女色害死了猛将典韦和长子爱侄,他因为报父仇屠杀了许多无辜的徐州百姓。但是曹操毕竟是那么悲天悯人,“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是乱世的写照,他有着结束乱世的决心,有着天下太平的憧憬,这就足够了。曹操善用权谋,深得人心,挟持天子以号天下,他的气质成就了他的霸业。
刘备。演义中的刘备仁慈的太过了,十足一个伪君子。我一想到刘备,就想到关于他的两句名言,“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刘备是我讨厌的角色之一,但不得不佩服他的韧劲。他能有关张这样的兄弟,他能有屡败屡战的勇气,多次寄人篱下,却从未放弃过争霸天下的决心。他的眼泪威力不可谓不大,”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刘备虽然波折丛丛,但还是在取得西川,成功建立自己的政权。不得不说,刘备是一个让男人也敬爱的男人,以仁义之名行权术之实,多少贤人才士为他死心踏地,助其成就霸业,不由人不为之赞叹。
孙权。孙坚孙策为他打下了江山,他受兄长遗命保家业,压力不可谓不大。孙权的外交手段实在高明,在当时已经能熟练运用实力均衡的战争法则。在曹操百万雄师南下、刘表投降的时候联刘抗曹,结果周瑜火烧赤壁让曹操遭受了最大的挫折;在曹操败走汉中、关羽连场胜利直逼许昌的时候毅然联曹抗刘,吕蒙白衣渡江顺利袭杀关羽夺回荆州重创刘备实力。”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孙权军事实力不可恭维,但是政治手段的确高明。孙权最终顺利稳固政权,黄袍加身,这也是对他的最大肯定吧。”三国英雄,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诸葛亮。演义中的孔明整一个妖道,未卜先知、呼风唤雨、装身弄鬼、镶星续命,太多的妖化反而让我对他反感。诸葛亮是智慧的象征,更是封建道德的典范。但是他在刘备托孤之后,集军政法大权于一身,实在不智,还给现在人以架空皇帝的借口。事无大小必亲自处理,这是领导的做法么?一方面大大限制了下属能力的发展,导致后来”属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六十多岁的老头打先锋反映了蜀汉后期人才缺乏;一方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整一个现在的共产党员,但精神可嘉,做法不可取,任谁也不是铁打的,结果把自己活活累死在五丈原,让人感叹让人反思。
最后总结下,三国的年代不过是一场争权夺利的斗争,曹刘孙都是农民起义的凶手,都是封建地主豪强的代表,他们之间的战争没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以前我看到曹操失败就伤心,看到刘备受挫就欢呼,现在看来也是演义中毒吧。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该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己,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父与子读后感1000字篇2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应景。但是没想到这是一本特别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但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特别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而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非常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但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能力。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但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但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父与子读后感1000字篇3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父与子读后感1000字篇4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是世界上一位在自然界环境中观察昆虫和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出生在法国南部,因家境贫穷,从小被父母送到祖父家寄养。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书籍,便开始对自然界中的昆虫有了浓厚兴趣。在此兴趣的引领下,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终于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留传后世的——《昆虫记》。
我是一个特别喜爱昆虫的女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一一法布尔,一个对昆虫如此痴迷的专家,大家一定非常熟悉。
?昆虫记》是法布尔花了将近20年的时间才写成的,它详细而又确切地记录了许许多多昆虫的生活习性、生存技能等等。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昆虫世界:蜣螂忙忙碌碌地制作粪球、滚动粪球;固执的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小蜘蛛利用蛛丝飞向各个地方;萤火虫用麻醉剂对付猎物;螳螂竖起前腿,好像在祈祷和平;拥有勇气的舍腰蜂在烟囱里搭窝筑巢......
其中美丽的萤火虫那一篇,让我印象深刻。萤火虫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肚子的顶端会发出光亮。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萤火虫竟然是一种肉食动物,它的主要食物竞是蜗牛!在吃蜗牛时,萤火虫先要给蜗牛打一针“麻醉剂”。这个工具是有两片锋利的大颚组成就像两个弯曲、锋利的“獠牙”。萤火虫用这个“獠牙”,在蜗牛身上刺五、六下,蜗牛就动不了了。当我读到这些信息时,我简直惊讶的目瞪口呆,同时,我的心里一阵惊喜,因为我又知道了一个知识。
?昆虫记》这本书,充分的满足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让我更加亲近自然,热爱科学,让我对昆虫越来越感兴趣。我常常蹲在草丛里、花丛中……这儿是我的乐园。
记得那一次,我在迷迭香丛中,看到不知名的蜘蛛,不过我并没有大喊大叫,而是半蹲下来仔细地观察着这只蜘蛛,只见这只蜘蛛在找到合适的地方后,便开始织网了,它先抽丝并搭出一个丝架,然后又在丝架上横拉了一根细丝线,最后小蜘蛛又回到白色丝垫,它爬得很快,一边爬一边抽丝。每走一趟,它就在架子上做一条辐,不一会丝架上就有很多辐了,一张网就织好了。在无限的静谧中我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谁会想到那么招人喜欢的白蝴蝶竟是害虫!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只看表面,妄下定论,只有通过仔细地观察、深入地了解,才能看清真相。多学习、多听、多思考会让我们获益良多。大自然多么神奇,昆虫的故事多么丰富多彩,它们带给我们许多的启示,读完《昆虫记》,我深有感触!
我赞叹于神秘的大自然,好奇于可爱的昆虫,更折服于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及可贵的探索精神。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你也一定会对它爱不释手。
父与子读后感1000字篇5
?史记》是我国纪传体史书的创始之作。全书共有五十余万字,作者是西汉的司马迁。他用简洁生动的语言刻画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揭示了历史变化的规律。
在本书中。我有一个最喜欢的人物,那就是蔺相如。他的机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深明大义令我折服。
战国时期,和氏璧流落赵国,并归赵王所有。不久,秦王在给赵王的信中表示,愿用十五座城池换取和氏璧。这下,赵王可犯了难:换吧,怕这秦国耍赖不给城池;要是不换吧,怕也不成。如果秦国以此事作为把柄与赵国交手,那后者定不是强秦的对手。于是,赵王就召集文武百官商议此事。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缪贤推荐了他的门客蔺相如。蔺相如到达秦国后,秦王在章台接见了他,可秦王一得到和氏璧嘴就咧到了耳根,却一点都不记得他的许诺。蔺相如看到此情此景,计上心来。他谎称玉有瑕疵,于是就拿回了和氏璧假装要指给秦王看。
谁知,蔺相如一拿回和氏璧就说:“大王根本没有交换的诚意,所以我要收回这块玉,如过您要硬抢,那我的'头和玉就先撞碎在柱子上!”
秦王担心玉,便把地图上的十五座城池指给蔺相如看。蔺相如又道:“我们赵王为了表示对玉的诚意,特意斋戒了五日,那么您也该表示诚意斋戒五日。”秦王答应后,蔺相如就命人秘密地把玉送走了。
五天后,蔺相如说明玉已回赵国,并对秦王说:“请您派人向赵王要回和氏璧,赵王定是依您。那您先将城池交出来吧!”秦国当然不依,只好就罢。
为了表彰蔺相如不辱使命,完璧归赵,赵王封他为上大夫。为此,大将军廉颇很不服气,他想:“老夫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才博得此名号。他蔺相如就是个鼠辈,仅凭他那三寸不烂之舌,能赢得了我吗?”这件事传进了蔺相如耳里,不知为何,他听后总是避着廉颇。廉颇得意极了。可后来,他又得知蔺相如不是怕他,而是因为他们不能互相矛盾。秦国对赵国之所以有所顾忌,是因为有他们两个在。他们两个要是互相矛盾,那么秦国就能趁虚而入,赵国也就不保了。廉颇为了向蔺相如请罪,于是就赤着上身,绑着荆条向蔺相如请罪。谁知,蔺相如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和他成为了知心朋友。
“完璧归赵”、“负荆请罪”都是关于蔺相的故事,在《史记》中还有很多与他一样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古人云:“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我喜欢这本《史记》,更喜欢学习书里面的故事。
父与子读后感1000字篇6
抽空一口气读完了《邮差弗雷德》这本书,感受颇深。和我之前所读的励志书籍相比,《邮差弗雷德》阅读起来更加简单、道理更加直白,我更是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激励,弗雷德这位平凡而却又不平庸的邮差形象仿佛就屹立在身边。弗雷德不是天生英才,而是和千千万万个你我一样的普通人。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以不平凡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潜力所创造出来的不平凡的工作效应告诉我们:平凡的岗位也能铸就不凡的业绩,迈向成功!。
爱岗敬业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在竞争日益白炽化的这天,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选取职业,而只能是被动地理解它。这样的工作岗位很多都不是自我所喜欢的。但是我们能够去适应它,慢慢去喜欢它。只有像弗雷德那样真正的从内心里热爱自我的工作,才会用巨大的热情投入其中,才可能事事为客户着想,甚至细致到客户都想象不到的地步,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出耀人的光彩。
记得一篇文章记载着这样的事:一名北大外语系毕业生,她的最大愿望是成为一名出色的翻译官。毕业后,她被分配到某驻外使馆,心中十分高兴。但是她的工作却是接线员——一个别人认为最没前途的岗位。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她决定试着去喜欢它。她把使馆所有人员的姓名、电话、工作岗位都暗记在心,不仅仅如此,她还了解使馆人员的外出状况。所以,每次有外线打进,她都以最快的速度接转;遇有找外出人员的电话,她会告诉对方,要找的人已外出及大概回来的时光。她准确快速的服务不仅仅使使馆人员感到便利,也使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对她赞不绝口,最后引起了大使的注意……。正因为她的出色表现,此刻的她已是一所大学的校长。邮差和接线员都是十分普通的工作,很多“有抱负的人”可能对此不屑一顾,而弗雷德与这位北大女大学生始终用心乐观地对待它。所以,成功对他们来说只是迟早的事
用心地做是迈向成功的关键。在一般人眼里,邮差只但是每一天送送信件、报刊、包裹而已,能有多大的作为?我想弗雷德肯定不会思考他这样做有多伟大,会给他带来什么荣耀;他更不会想到积沙成塔、积腋成裘的效应;他只是在想如何使服务对象更安全、便捷地收到邮件。他给外出住户的邮件打包保存,用鞋垫遮住邮件以防被窃……。这些行为,无须多少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的可谓举手之劳,可为什么别人就做不到呢?一般人只看到日常工作的枯燥乏味性,却看不到用心会使重复的工作得到潜力提升,会使乏味的工作变得更加精彩!
这几年我一向负责的oa工作就是为企业内部各级员工带给服务。那位帮作者订机票并且询问是否安全到家的弗雷德,告诉我工作要热情、工作要回访,想想我最初光是埋头研究软件的工作,忽略了和软件使用者的沟通。流程开发出来,新软件上线就认为完成了,回访工作却做得不够,书中的方法有两个很值得我思考“简化和预先满足需求”。简化工作的程序,就是帮忙人们更简单地得到所需的东西,我们对软件操作的简化和流程的简化,将更好更快地为客户服务。而预先满足需求对软件的开发是尤为重要的'。客户有哪些需求我们还没实现,我们还有哪些方面能够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我们去实现它,去预先实现它。做到这点,软件将更加出色,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不断创新才能最终获得成功。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过,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把每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如何把平凡而又简单的事做好呢?弗雷德的成功,就在于他在做每件平凡而简单的工作时个性注意细节上的创新。也正是这些细节上的创新,引导他走向不平凡、不简单,进而获得成功。
办公系统作为我们企业内部使用最为广泛和应用最为频繁的信息系统之一,管理确实繁杂琐碎、面广量大,很难使人人满意。但只要热爱并用心,“想别人未想,做别人不做”,从微小之处入手,从细节上创新,抛弃浮躁的心态,做本职岗位上的“弗雷德”,成功之路就在我们的脚下!
父与子读后感1000字篇7
读了《爱和自由》我还是有一些感触的,也有一些困惑:
一触动:
书中最触动我的地方是关于父亲的爱对女儿的影响这一段,“如果女孩子在童年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得到父亲的肯定和夸奖的话,她长大后可能在婚姻上比较失败.......”这一段虽然这不是这本书的主流思想,但的确对我的触动很深。我小的时候爸爸从来不夸我的,他不是不爱我,也不是不喜欢我,但他们那一代人似乎不懂得怎么去爱孩子。当家里有客人来我家,客人夸我哪里哪里很好的时候,爸爸都会说:“好什么呀”这让我很灰心。
前段时间和老公有些问题,那天我们半夜跑到小区的草地上谈心。
老公问我问什么做什么事情都那么需要他的肯定,我说:“我那么尽力地去做一件事,都得不到你的肯定,我当然不舒服。以前工作的时候有老板和同事的肯定,现在不工作了,一个全职家庭主妇,能得到谁的肯定呢?当然是你。”老公说:“你为我和为我们这个家做的所有的事情我都放在心里,我知道你为我们也牺牲很多,但我觉得没必要总是挂在嘴上啊?如果你真的这么在乎,我以后每天都夸你好了。”
看了《爱和自由》后我明白了,原来是我在小的时候没有从父亲那里得到足够的夸奖。
二:困惑
关于配对,对于一个小bb,我们要怎么做才能真正做到我们说的和他感觉的配上对呢?就如书中的例子,一个孩子咬一下梳子,再咬一下毛巾。如果这个孩子在咬毛巾,我们是该说“柔软”还是该说“毛巾”?
我弄不明白,我们怎么能知道孩子这时候的注意力是在这个东西本身,还是他对这个东西的感觉?
还是这个东西的颜色?蒙氏要求简洁,要求将一个概念和其他事务隔离开,而在实际操作中又怎么能够做得到呢?比如教具色板,举起来,说:“红色”,但孩子可能注意的是这个木板的形状哦。
三:疑问
蒙氏的孩子走到社会上真的能完全适应吗?书里有谈到这个问题,但她说的是纪律,这个我没有疑问,我有疑问的是其他方面的适应。就比如尊重这个问题。蒙氏的孩子在院里是受到尊重的,可是到了社会里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尊重别人,那么对别人没有理由的不尊重孩子会如何应对?书里有谈到一件事情,讲作者的朋友把她的儿子逗哭了,她说她们院里的孩子是没有人逗的。但孩子不能总生活在幼儿院里呀,他要出来呀。出来以后的环境完全是不同于院里的,孩子怎么适应?目前社会的大环境还不是蒙氏,那么怎么解决蒙氏和非蒙氏接口的问题?
四:感慨
每个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但爱真的要有方法,做父母的也真的要不断地学习。如果因为爱孩子而毁了孩子不是太可悲和让人痛苦了吗?我从《爱和自由》学到的,该怎么爱我的孩子!我才有资格和权利对孩子说:“妈妈爱你!”
父与子读后感1000字篇8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t;t;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t;t;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t;t;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
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侮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t;t;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t;t;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
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t;t;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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