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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1500字优秀7篇

写读后感可以使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人物之间的爱憎情仇,读后感是一种将阅读所得与个人思考结合起来的写作,它使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容,以下是大爱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家的读后感1500字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家的读后感1500字优秀7篇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1

翻开这本书,我就知道,自己正在踏上一个伟大的旅程。这是关于那个时代的回忆,并不久远,却恍如隔世。

故事是从主人公孙少平求学时期的县立高中开始的。食堂的菜分为“甲乙丙”三类,却是学生家境的充分体现:富裕、温饱还是赤贫,从颜色上就表现得极为分明,而孙少平和郝红梅正是那最特殊的一类,在贫穷面前,人的尊严和敏感的心会更加凸显。

在一般的小说中,但凡这样出身的主人公往往会意志坚定,不屈不挠,即使再怎么贫困也会时时刻刻充满着自信。可路遥并没有这样写,自一开始我就看到了一个自卑,无助的人物形象。这样也许少了些激昂与振奋,但这才最真实。在那样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人,性格也就是那样子了。

不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出不平凡的事。

在经历了初恋的失败后他已逐渐成熟,这时,出身优越,见多识广的田晓霞逐渐走进了他的世界。他又因此进一步成长。不甘心在家务农的孙少平又来到煤矿当矿工,同时和田晓霞的关系也进一步发展。当他就快到达人生的巅峰时,却收到了田晓霞意外身亡的噩耗。后来又经历了矿难,在这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打击下,他完成了真正的蜕变,从平凡到伟大。

他是一个极有自尊的人。一开始他因家境贫穷而深感自卑,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精神世界的丰富,他的自尊开始茁壮生长——他已经不像刚入学那样,老是等别人打完饭才去取那两个黑馍,他渐渐抛弃了这种虚荣或者是自卑,大大方方站在队列中取他的饭。到了揽工时自尊更加强烈,不愿接受曹书记一家多给的九十块——一种男子汉的气概,使孙少平不愿接受这种馈赠。

如此平凡之人却有如此强烈之自尊,更体现其人格高贵。

其次,他是一个善良热心的人。

当曾经嘲笑过他的候玉英快要被洪水淹没时,他义无反顾地冒着生命危险冲出去救了她;当曾经在感情上伤害过他的郝红梅偷拿手帕被抓住时,他不仅拿出自己的钱帮郝红梅付了手帕,还要求侯生才起誓不宣扬这件事以维护郝红梅;当他在揽工时发现包工头欺负做饭小女孩小翠时,立刻找包工头“算账”,并坚定地带小翠离开了工地,几乎将身上所有的积蓄都给了小翠帮其回家;当师傅王世才去世后,他勇敢地承担起了照顾惠英嫂和明明的责任。

就是如此善良的一个人啊,甚至善良地让人觉得不真实!

最后,他还是一个有自我追求的人。在面对家庭需要人手干活的的时候,他清楚地意识到不应该囿于双水村这个小天地,应该出去外面闯一闯。可能我们每个人都曾面临过这样的抉择困境:当个人的责任与自身的追求发生了冲突时,是选择服从于沉重的责任,抑或是遵从自己的本心追求自我价值?孙少平给出的答案是后者,当然他也不是完全逃避对这个家庭的责任,他也会将自己揽工赚到的钱寄给家里。

哥哥孙少安又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经历,他早早辍学供弟弟读书。他没能和自己青梅竹马的润叶走在一起,却也收获到了另一份幸福的情感。相对弟弟而言,他的人生也充满了波折,但生活就是这样无奈。

他们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我们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主人公的不平凡。对于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路遥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就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却选择了煤矿,这不是说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于是,他选择了平凡。

只有做一名劳动者,不去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平凡的人,也可以过得不平凡。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2

近日,利用闲暇时光阅读了《思路决定出路》一书,颇有感悟。此书对人们在人生定位、心态、思维模式、职业发展、人际关系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剖析,正如书中所述:“人不能改变环境,但可以改变思路;人不能改变别人,但可以改变自己;多一个思路,多一个出路;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前途”。结合实际工作,谈以下几点想法:

一、思路创新工作

当今社会,技术、人才密集,竞争态势发生变化,苦干已不构成核心竞争。只有思路领先,才能处处领先。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的中层干部,必须树立“思路第一、苦干第二”的工作理念。书中说道:“不少人会有这样的体验,虽然每天准时上班,每天按计划完成应该做的事,但总觉得生活呆板,缺乏活力,究其原因,是因为反复循着同样的生活方式,没有新鲜的感受,没有新的创意生成,产生了厌倦和疲劳。”确实如此,如果一名中层干部仅仅每天完成常规事务型工作,那么他尚未完成从工作人员到干部的转变。作为中层干部,应当善于发现本部门的瓶颈问题、前沿问题,充分了解同行最先进的经验、上级领导对本部门的要求和意图,要有一个系统的思维、开拓的视野,这样才能有效地突破瓶颈,使本部门的工作始终处在同行的前列。

二、态度决定成败

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能力的舞台,我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以及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舞台上得到展示。记得一本书中曾写道:“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工作轨迹,有的人成为核心员工,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有的人一直碌碌无为;有些人牢骚满腹,总认为与众不同,而到头来仍一无所获……众所周知,除了少数天才,大多数人的禀赋相差无几。那么,是什么造就、改变我们?是“态度”。这段话所言即工作态度就是竞争力。在一个单位里,人与人之间在竞争智慧和能力的同时,也在竞争态度。一个人能否从众人中脱颖而出,固然需要能力超越众人,更需要态度比他人更积极。

三、方法成就事业

聪明的方法是成就事业不可或缺的条件。在现代社会里,每个人都在想尽一切办法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而最终的强者就是运用方法最得当的那部分人。在实际工作中,应该用主要的精力做好最重要的事情。作为一名中层干部,我认为应该将自己的工作精力分为三三三制,第一个三分之一是日常事务,要做到流程化,井井有条;第二个三分之一是近期重点工作,要做到重点关注,成为亮点;第三个三分之一是对前瞻性问题谋思路。在工作中,不可以把所有的事情揽在自己身上,也不可将所有的事情都交他人去完成。对于紧急而重要之事要亲力亲为、全程亲为,确保万无一失;对于紧急而不重要、重要而不紧急之事,做到节点亲为;对于常规工作,则是目标亲为,也就是用好的工作流程,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激励下属完成。这样层层做重要的事情,才能体现最高效率。

四、团结就是力量

世上没有无用的人,只有不适用的人。世上也没有所谓的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人和是胜利的保证,和则心齐、和则事顺、和则兴业,和则畅通。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应该将下属人员合理配置,工作合理安排,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造才之能、驭才之慧。要经常了解自己下属的需要和期望,切准他们的思想脉搏,尽可能地将领导意图、工作目标和下属的需要连接起来,形成有效激励。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雁阵”模式,大雁在飞行过程中,目标一致——飞向南方、合理布局——人字结构、同心同德——相互支撑,最后得到的结果是超常发挥。人字结构的排列使雁飞行阻力下降,而当领头雁飞行疲劳时,有其他雁顶替。当某只雁负伤,就会有一只雁就地降地帮它疗伤。在实际工作中,其实也是如此,只有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才能把工作完成得更加出色。世上最容易的事是挑剔别人,因为每个人都有缺点。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呵护、经营、提升你的团队就是呵护、经营、提升你自己,而相反,折腾你的团队就是折腾你自己。凡事通过自己办好,充其量是劳动模范,而一名优秀的中层干部应通过他人把事情办好,这样才能显示其高超的管理才能。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3

在寒假里,我用闲暇时间阅读了这本《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有名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第一本小说。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年幼时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起度过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在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还有一起放风筝和追风筝,过着快乐的生活。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一切都随之改变了。哈桑为了保住风筝大赛中赢得的那只蓝风筝,在小巷中被奸。但阿米尔最终因为胆怯而没有出面救哈桑。但哈桑并不责怪他,还任劳任怨地干活。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板,竟以哈桑偷东西为由赶走了他。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竟是爸爸的私生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决定保护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

我读后觉得这本书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主要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写出了三代人的情感纠葛。其中哈桑对少爷的忠心耿耿,阿米尔对哈桑的弃之与背叛,以及阿米尔心中的救赎,小说情节巧妙交错,使小说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说先我先评价一下书中的人物形象。阿米尔少爷内心有一定的嫉妒心,他不满父亲对哈桑过多的赞扬和奖励和自己的冷淡失望,内心一直感到挫败和不平,内心开始排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阿米尔在哈桑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管不顾他。我想如果换一下位置,那哈桑一定会挺身而出,抵御那帮恶势力。阿米尔却没有这样做,眼睁睁的看着哈桑受辱。回家后,他又为自己的弱懦而感到惭愧,,每天面对哈桑都让他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卑鄙而极端的方式,诬赖他,把他赶走。读到这里我都为哈桑打抱不平,阿米尔也太过分了,他怎么忍心把对自己如此好的哈桑赶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对哈桑加倍好,完全可以做到情同手足,把哈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但阿米尔后来为了赎罪,救助了哈桑的儿子。这一点还说明他良知未泯,终于有了一次对得起哈桑并赎罪的机会了。

下面再说说哈桑吧,个人认为较于阿米尔,哈桑的形象要光辉得多。哈桑对自己的付出任劳任怨,这是在当近社会十分少有的,自己十分喜欢阿米尔,觉得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但到他死的那段,我却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到他什么事都默默承受,尽力按照少爷的意思,他那一段剥石榴,问少爷真会那样做吗,如果只要他让,那么他一定会尽力去做。还有风筝大赛的那段,他凑近阿米尔的脸,问他他什么时候骗过他。有人说哈桑太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觉得这恰恰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个角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之动容,让无数次的落泪。

至于阿米尔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有多面性格的人,对哈桑的不敢承认,影忍者心中的爱,不敢在阿米尔面前表现出来。知道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

当然,书中也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腿;足球场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看似残忍,但这一幕幕一切切尽是社会真相。

本文读来好像一部简单的家庭故事,但他的政治内涵是反应美国与阿富汗的斗争。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方法之间的摩擦而出现紧张。也让我们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之间的分岔。

小说一出得到的好评度非常高,我觉得其中有一条评价说得最贴切:

生命的节奏是这个故事的框架。这部小说以1970年的阿富汗以后的美国为背景,文采飞扬,雅俗共赏。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作者以恩典与救赎生命圆满循环的动力展露无遗。这是一部极具疗愈价值的宏伟文学作品。

——《水牛城新闻》

多读读书会有意外的收获,也能引发思想的共鸣,特别是像《追风筝的人》一样的励志小说。让你知道人生不一定是完美的,只有错了后改正,救赎,经过了苦涩和酸楚之后,用一生的时间来挽回。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4

在读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之前,我对中国的总体认识,还是只停留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国基础上。因为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而在这五千年的文明传承过程中,积累了以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为代表的深厚农耕文化,从而奠定了中国农耕文明史地位。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村生活的了。简单的说,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在我的老家,至今还沿袭着一部分原始的生产工具,比如犁铧、马车、锄头、石磨、水车、水磨、纺车等生产工具,从这些生产工作可以看出,在人类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部分农村还沿袭着这些古老的生产工具,充分说明,中国具有的乡土性,从而导致乡土文化的根深蒂固。

中国从古至今,许多农民靠务农为生,而且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的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至今都是在仁、义、礼、智、信的礼教下前行,并不断在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影响制约中慢慢前行。可以说,文明的进步,离不开生产生活,是在几千年中国老百姓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他们在原始的生产生活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最后战胜自然和一切困难,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耕文明,从而推动中国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进步。

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这是个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亲子是双系的,兼指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出生的孩子。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在由个人家担负孩子生育任务的社会里,这种社群是不会少的。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他们的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一代又一代。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社群总是赋有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如果家庭不变质,限于亲子所构成的社群,在它形成伊始,以及儿女长成之后,有一段期间只是夫妇的结合。夫妇之间固然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凡是需要较多人合作的事务就得由其他社群来经营了。在中国是一个讲裙带关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因素就是家族。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结构管理,但在社会这个共同体中,家庭势力同样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势力不可小视,充分说明中国的乡土性。

总而言之,要弄清中国的乡土性,就必须要从生产工具、土地、文化、家庭等方面来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有中国乡土性代表性的因素。在结合社会学有关理论,充分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及在社会治理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而讲清楚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国家。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5

“平实中透着自信”——这是读罢《平易近人》第二篇俗文俚语后留给我的深刻印象。语言,确实有种神奇的力量,杰姆逊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中写道:“‘我’只是语言体系的一部分,是语言说我,而不是我说语言。”可见在习近平语言的背后蕴含着渊博学识和治国理念,才会在表面上打动人心,剖析后也深入人心。

第二篇主要介绍了的习近平在各个场合的20条关于俗文俚语引文引言,并附有简明扼要的阐述。其中,多数为百姓熟知的各类俗语,比如用“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来表明我国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用“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来体现与拉美国家的合作与互信;用“打铁还需自身硬”来强调加强党自身建设的重要性;此外还有“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众人拾柴火焰高”等等。除了广为流传的俗语,习近平同时也继承历史,针对现实情况引用、化用俗语,进一步作出阐释。似乎自从孩提年代起,“小康”一词便存在于大众视野,改革开放初期时邓小平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小康社会”理念能到宣扬。在《晋书·孙楚传》中有载:“山陵既固,中夏小康。”体现的使中国儒家理想中政教清明、人民富裕安乐的社会局面,而今天“小康”,主要指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在特定时期所要达到的目标。2000年我们实现的,不过属于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小康,因此习近平结合现状,引用俗语“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其中老乡指的是广大农民人口,在中国人口结构中,农民仍占多数,而只有大力推进农民增加收入,补齐短板,平衡发展,才能惠及全民,中国才能真正走向富强;毛泽东首次提出“本领恐慌”,旨在告诫党员干部抓紧学习,适应形势,而习近平进一步指出“本领恐慌”的具体问题——“新办法不会用,老方法不管用,硬方法不敢用,软方法不顶用”,勉励众人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我能力。

除了民间俗语,习近平还引用、化用各类语言,比如引用陈毅《感事书怀》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来诫勉领导干部,表明对贪污腐败的零容忍;化用齐秦的专辑名《痛并快乐着》谈及自己是“不是痛并快乐着,是累并快乐着”,其中体现的乐观主义精神让人佩服;借用《舌尖上的中国》之名谈“舌尖上的安全”,形象地表达对食品安全社会问题的重视;当下流行的真人秀、脱口秀等盛行引出了“作秀一词”,习近平引用这一词,针对性地批判作秀官员,指出对待群众不能虚情假意。同时,习近平还简明直白用通俗的语言写出了问题所在,比如“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也直接指出“有话要放到桌面上来讲”。

通俗的语言使干部和群众站在了同一水平面上,习近平引用的俗语不仅向内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也向外展示了中国特色文化风采,同时,其中不乏继承历史,借用历史上的词语句子深入剖析,也会跟随时代的步伐,化用流行语指出问题,表明立场。总的来说,语言是人与人交流的桥梁,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习近平平易近人的语言,也是一架桥梁,连接着领导者与群众,横越在过去与将来。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6

前不久,看过一部经典的电影,名字叫做《达芬奇密码》>,它讲的是个奇异的探索耶稣后人的故事,里面耶稣的后人就叫做苏菲.一个美丽漂亮的公主,拥有对所有认知东西的敏感程度,她的敏锐的知觉让我欣赏,她的处事不惊让我敬佩,她的美丽善良又让我喜欢.所致当老师布置这个作业之时,我毫无疑问的选择了阅读>.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迹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迹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因为时间太短暂,我花了几个晚上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内容太多了,结果什么也没发现,记住的也很少.印象非常深刻的倒是作者的构思.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诡异,仿佛作者也有预料不到的结尾似的;尤其是那个哲学宴会,真是个悲惨的结局,也真是个奇怪的想法.这奇怪的是苏菲和艾伯特竟然渐渐察觉到了少校和席德的存在,而这种察觉又是通过少校的笔写出来的,这种角色的反抗,一边是虚幻的,因为它和角色一样,存在于少校的内心;一边又是真实的,因为它是苏菲和艾伯特的真实情感,脱离了少校的控制,最终获得了成功.被创照者的安排下逃出了创造出的世界,同时也逃出了创造者的安排,这个小小的扭结,使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其实就是虚幻,二者无法分开.小说原本是虚幻的,就必须用心去承认小说里所谓的现实世界,唯有这样去读才能把自己融入道小说中,体会书中任务的喜怒哀乐,激起共鸣,最大显得地去体会作者地原创动机.可是当我把小说中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竟然搞出了原来的世界也是虚幻的现实.在那一刻,冲击在心间的感觉竟是昨天已成虚幻,一切事情在我脑海中好像都变得千奇百怪,一个又一个的版本在脑海中浮现,到底那个版本是真?这好似看美国的恐怖片,总会给人惊耸的感觉.刹那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谁又该是我,最可怕的是连自己是否存在都需要证明呢…….

苏菲的世界固然是一篇哲学的发展史,但哲学与科学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与人类文明的足迹点滴相印.与其说是在看一篇哲学史,倒不如说人类文明的通史纵会眼底.在浩瀚的历史文明的发展史中,每一个我不过是道星光.一点水滴.那段深夜里在教堂以小时卫单位计算历史进程的对白再明白不过.它反衬着个人生命的短暂,无不倍觉珍惜与伤感.”我思故我在”!?可我茫然要问,我存在吗?不过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特定的空间的相对存在罢了.试问多年以后,一切都归于湮灭之中,我会存在?渺小的我会存在过,或曾经存在过?

以前看小说总是去追求文藻的美丽,去追寻美丽感人的故事情节,可这本书看过以后,我却不为书中的人物评头论足,不为作者独具匠心而连连赞叹,而是只有恐惧.我不知道别人读完此书后是什么样的感觉,这是我真实而荒谬的心灵体验.”马克思是最伟大的哲学家”我觉得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过份,纵观此书的各个哲学伟人,各个哲学流派,马克思无疑是最伟大的.书中并未对他们进行任何的评价,这是值得学习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贡献,他在这个领域,他在那个领域,这些本来就不能相提并论的.谁能说,他们的思想不是受时代和环境的限制?谁能说,他们那一个不是用尽了心智和头脑.苛求古人是愚蠢的,更是不道德的,没有古人的失败与缪误,又何来今天的成功与真理,这些都是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的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他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7

?活着》是余华在1992年成书的,曾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特征的作品。

我曾在几年前看过由《活着》改编的一部电视剧。当时还小,只是看热闹并不能理解故事中人物的感受。在这个暑假,我有重现看了一遍《活着》这部小说,感触很深。

故事主要是讲述了一个关于名为福贵的一个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他叫徐福贵,曾经是个阔少爷。他的祖父白手起家,从养鸡开始,使鸡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于是家境变富裕了,拥有两百亩地。但到了他爹这一代便开始衰败,他爹挥霍奢侈掉了一半土地,到了孙子,也就是徐福贵成了彻底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一不做,也只会如此。终于把其余的土地也赌输给别人了。从此,家庭地位一落千仗,全家都贫穷了起来。他爹也就被气死了。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三人相依为命,过着与往日大相径庭的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也体验了身边战友离去时另人伤心的友情,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他的命运还在继续。

回到家后,他的母亲已经死了。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出意外夭折了。他是多么伤心啊!他又一次受到打击。但这就是他的命运,他还要活着!在好不容易把又聋又哑的女儿嫁到了一个好心的人家后,没过多少幸福日子,女儿也因难产死了,仅仅把徐家的根留下了,一条苦命的根。他老伴不久也伤心地走了,接着,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他的孙子,最后一个亲人,也意外地死了。命运是如此的捉弄福贵!他的命好悲苦!但是,他依旧活着,否则,作者又怎么能听他讲述自己。

就是那段艰苦的日子,中国政局不稳,苦了老百姓的安稳生活。但是,人间的情义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这种情不管是深是浅但确定的是一定是真情!伟大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交织在这个故事里,文字叙述的突兀感一直压迫着人的心灵,使人欲罢不能。文字间流露出的感情像小溪般,流淌在读者的心田。没有大喜大悲的跌宕,但当你看到福贵的儿子与孙子都是懂事且孝顺时你总会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到凤霞找到了一个厚道本分的丈夫二喜时,你总会为之而喜;但同样,当你看到那些可爱的子孙和孝顺的女婿一一离去时,又会有种揪心的离别的痛楚。终于,当福贵唯一的孙子也有些死亡的征兆时,你会在心底小心的呼喊:“不要,别再让苦根死掉了!”但,接下来的文字已无法改变,唯一的苦根也死了。

但有些东西依旧活着,比如那头即将被人宰杀死的老牛,为人类辛勤劳苦一辈子,最终逃脱不了被贪婪的人吃掉的命运。但它遇到了福贵,他在众人的嘲笑和不解下买下了它。也许它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在人类残忍的刀子下。它最后会在活着的状态下死去,归于尘土,像人类一样。

当我读完的时候,心里也曾这样想过,如果我像他一样经历这样的事情,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坚强的活下来,即使放下自己曾经大少爷的身份、面子。幸好我们没有经历这些事情,而我们是作为一个读者,在闲暇的时间来品读这些,来体会生活。这样想来,我们都是幸运的生活,读完它后,才会觉得活着也并不容易,有太多的快乐忧伤泪水与欢笑,只是在看你是否能够承受的来,或许当你真正处在这种处境的时候才能理解福贵当时的感受吧。

拿余华在作品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活力,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坚强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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