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有助于培养我们的观察力,使我们更敏锐地捕捉周围的细节,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锻炼逻辑思维,培养条理性和严密性,使我们的观点更加有说服力,大爱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历史典故的作文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历史典故的作文篇1
指碑
开封是清官包拯为官的地方,后人为了纪念包拯,把凡是在某些方面开封当过府尹的人的名字全部刻在一块石碑上。
从北宋开始,近千年间,那块一丈许的表石碑上写满了开封府尹的名字。千百年来,凡是到开封的游人都会参观当年包拯坐堂审案的地方,然后观摩那块刻满名字的石碑。
那块石碑的正上方有一个凹陷的深坑,包拯两个字已模糊不可辨了。而其他人的名字却个个清晰可见。
原来,游人和敬仰包拯的人站到那块刻满名字的碑前,都会寻找包拯的大名,然后用手指点写有“包拯”两个字的地方。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游客触摸过那个写有包拯名字的地方,日积月累,竟然被手指磨出了一个深坑。
二十多年前,开封对那块石碑进行了保护,在包拯纪念馆中,又重新按原样制作了一块石碑;可到如今,仿制的石碑上刻有“包拯”两个字的地方又被磨去一个浅坑。
历史典故的作文篇2
王羲之吃墨
朋友,你知道王羲之吗?王羲之是东晋时期著名的书法家,有“书圣”之称,他写过很多作品,最有名的是《兰亭集序》,他的儿子王献之也是书法家,世人把他们合称“二王”。但是你知道王羲之还吃过墨吗?下面就听我娓娓道来吧!
一天中午,王羲之在练书法,书童端来了午饭,并催促王羲之趁热快点吃。
但是王羲之因为在练字,像是没听见似的,继续练字。书童没办法,只好请王羲之的妈妈过来喊他吃饭。
当王羲之的妈妈过来,看到满嘴黑漆漆的王羲之,很奇怪。又看他仍然手拿馒头,往墨水里沾了沾,看都不看直接送到嘴里,这时妈妈才知道王羲之吃墨了,顿时忍不住大笑起来,而王羲之看到妈妈哈哈大笑的样子,却不以为然的对妈妈说:“妈妈,今天的午饭真好吃呀!弄得妈妈哭笑不得。
王羲之看着哈哈大笑的妈妈,又看看自己手上剩下的馒头,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平时总是大大咧咧,做事三心二意,写字时要不就给一个笔画来个隐身术,要不就是把字写成“甲骨文”。
当我看完王羲之的故事,我觉得我应该学习王羲之专心致志的精神。以后我可千万不能这样,必须认认真真的做每一件事。
历史典故的作文篇3
赵氏孤儿
有一出古戏叫《赵氏孤儿》,演的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其中就有两个人以生命为代价信守诺言的情节。春秋时候,赵国有个忠臣赵奢,遭到奸臣屠岸贾的诬陷,被杀了。临刑前,赵奢对他的两个门客程婴和杵臼说:“我死后,你们一定想办法保住我的儿子,日后让他为我报仇,除掉屠岸贾这一帮祸国殃民的坏蛋。”两人郑重地答应了。
赵奢被害后,他们两人就历尽千辛万苦去实践自己的诺言。赵奢的妻子是赵王的女儿,带着儿子住在王宫里。他们估计赵奢的妻子不会被害,但赵奢的儿子有可能保不住,就设法把他从宫里偷出来。当时这孩子只有半岁。程婴也有个半岁的儿子,就把他放在程婴家一块养。但是,很快屠岸贾发现孩子不在宫中,就到处搜查,查了个把月,没有查到。这家伙恼羞成怒,一定要斩草除根,命令全国搜查;若查不出来,就把全国三3个月以上、1岁以下的孩子全部杀光。
程婴、杵臼看到这种情况,于心不忍,就商量出一个既要保住全国的孩子,又要保全赵氏孤儿的办法,拿程婴的儿子冒充赵氏孤儿,献出去。由谁来献呢?献孩子的要受到正直之士的谴责,保藏孩子的则肯定活不了。最后杵白说:“让我去死吧。我年纪大些,今后抚养的任务很重,时间也长,再说你能文能武,留下来也比我有用些。”于是杵臼把程婴的儿子藏在自己家里,而程婴去“告密”,并带人到杵臼家里去搜,果然搜出个孩子,当着程婴的面就摔死了。
大家想想,虽然是瞒哄了屠岸贾,但眼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被摔死,心里有多难受!而且这种难受还不能有任何表现,要装出极力讨好屠岸贾的样子来。当时屠岸贾要赏程婴一笔钱并给他官做。程婴说:“您多赏点钱,我不做官,我出卖了朋友,人家会骂我,不如多拿点钱远远离开京城,找个地方隐居起来。”屠岸贾误认为程婴是跟自己一样的势利之徒,没有多想就同意了,给了一大笔钱。程婴带着钱和赵氏孤儿藏在深山里。一躲19年,不仅把赵氏孤儿培养成人了,而且调教得能文能武。程婴这才告诉这孤儿19年来的事情经过,赵氏孤儿最后终于在程婴的帮助下,报了仇,把屠岸贾一伙全杀了,把赵奢的案子也翻了。程婴和杵臼真可谓“一诺千金”,是古代讲信用的典型。
历史典故的作文篇4
绰号之中见端倪
北宋大臣王珪的绰号是“三旨宰相”,他执掌大权16年,守成而已,少有建树。王珪为官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此公很会顾惜体面,其表现堪称标准的三部曲——“取圣旨”、“领圣旨”、“已得圣旨矣”。至于袒露私衷,独抒己见,绝对不是王珪的风格。
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民国期间,谭延闿在主持当时行政院会议时,常闭目养神,对讨论的问题不置可否,人称“三不主义”,即“不负责,不建言,不得罪人”。
历史典故的作文篇5
不读哪家书,不知哪家理
明朝万历年间,有个叫马绍良的人在朝中做官。他年轻气盛,自以为博学多才,满腹文章,经常在同僚面前卖弄自己,因此得罪不少人,皇帝对他的所作所为也时有耳闻。
这天,皇上把马绍良召进后殿,闲聊几句后拿出一首诗对他说:“听说爱卿才学出众,且看这首诗写得怎样?”
马绍良不知道这是皇上的诗作,只草草看了一眼,见其中有两句是:“明月上竿叫,黄犬宿花蕊”,他不假思索地说:“这诗不通!明月怎么会上竿叫,黄犬怎么能宿在花蕊中呢?”
“那么,以爱卿高见,这句诗改如何改呢?”皇上不露声色地问。
马绍良说:“就改为‘明月上竿照,黄犬宿花荫’。”
皇上听了,微微一笑,说:“爱卿才学疏浅,不配在京为官。”于是,马绍良被贬三级,发落到福建漳州做太守去了。
马绍良自认晦气,但也满肚子不服气,无奈圣命难违,只好带着家眷到漳州去赴任。
一天,他来到闽南一座山岭下休息,忽然看见山道旁野花团簇,争奇斗艳,便随手折了一枝花,他往花蕊中一看只见一条黄绒绒的小虫儿在花蕊中蠕动,便问身边的轿夫:“这是什么虫子?”
轿夫一瞧,笑着说:“它叫黄犬虫,专爱往花蕊中钻。”马绍良一听,一下子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天很快黑了,马绍良心事重重,无心赶路,便找了一个小店歇了下来,回想起白天的事情,他久久不能入睡,就到窗口赏月,这天晚上,碧空如洗,只见一轮明月照着在晚风中摇曳的翠竹,缓缓升上了天,正当月儿挂在半空的时候,不断传来鸟儿悦耳的叫声,他听了好长时间,似有所悟,叫来店主,问道:“这是什么鸟在叫?”店主回答说:“这是明月鸟,这只有在月亮当空时才叫,所以人们叫它‘明月鸟’。”
马绍良听了,心里惭愧万分,这时才明白皇上为什么把自己贬到闽南做官。
马绍良年逾古稀后,辞官回乡,他特别后悔自己年轻时的狂妄浅薄,便时常对人们说:“不读哪家书,不知哪家理。我生在北方,不知南方事,到了南方,才知天之高,地之厚,自己所知道的,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一个人最大的过错,莫过于自以为是啊!”
从此,“不读哪家书,不知哪家理”便在人们中间流传开了。
历史典故的作文篇6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历史故事,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个历史故事说的是:传说在春秋时期的一场战争中,吴国打败了越国,吴军把越王勾践包围在会稽山上,致使越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忍辱求和。从那以后,越国成为吴国的臣国,并受控于吴国。越王勾践像奴隶一般在吴国宫中服役3年,后来吴王免去了勾践的罪,让他回国去了。为了不忘亡国之痛、报仇雪恨,勾践在屋顶上面吊了一个苦胆,无论是出是进、是坐是站,就连吃饭睡觉,也要尝一尝苦胆之味,用来激励自己的'斗志;他还既不用床,也不用被褥,累了,便睡在硬柴堆砌的“床”上,以此锻炼自己的筋骨。越国最终灭了吴国,就是因为勾践这十多年的磨炼并实行了各种得力措施。
闻名于天下的不仅仅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还有1965年12月出土于湖北省江陵望山的一号楚国贵族墓的越王勾践青铜剑。考古工作者在挖掘的时候发现在墓主人身体的左手边,有一柄装在黑色漆木箱鞘内的名贵青铜剑。青铜剑与剑鞘吻合得十分紧密。拔剑出鞘,寒光耀目,而且毫无锈蚀,刃薄锋利。试之以纸,20余层一划而破。剑全长为55、6厘米,其中剑身长45、6厘米,剑格宽5厘米。剑身满饰黑色菱形几何暗花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的纹饰,剑柄以丝绳缠缚,剑首向外形翻卷作圆箍,内铸有极其精细的11道同心圆。专家通过对剑身八个鸟篆铭文的解读,证明此剑就是传说中的越王勾践剑。
现代的击剑运动用的剑则与中国古代的宝剑有很大区别,它比的不是剑的锋利程度,而是用剑技巧。为了满足人们对击剑的爱好和需要,又不至于伤害生命,剑身一般较短,并且是呈菱形或长方形的钝头,分为重剑,花剑和佩剑三种。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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