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演讲有水平,就不得不认真研究你的演讲稿,为更好地锻炼个人的语言组织能力,我们需要认真写好有关的演讲稿,以下是大爱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知法演讲稿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知法演讲稿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抢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作为学生,我们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知法演讲稿篇2
大家明白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必须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务必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务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明白,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忙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厌恶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李严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向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明白了,到派出所报了案。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能够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知法演讲稿篇3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谈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起,都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律同行?有同学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可以说:不是的!法律离我们很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有呈上升势头,而且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根据来自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由于犯罪,给他们以后的人生带来了极大地危害。比如:案件一:某中学两名高一学生,在班级打扫卫生中追逐,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名学生互相推拉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谁知放学后,在其他三名同学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偿,对方不答应,两人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的同学手握借来的小刀挥动捅插,插的同学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案件二:某市一中专学校经常发生偷盗案件,后被警方破获,抓获的14名案犯中有10名是在校学生,为首的两个也是该校之前已经开除的学生。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我们的任务是学习,想好好的学习,前提必须要遵纪守法,而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这些青少年犯罪都是从小都是娇生惯养,争强好斗和受外界的不良影响,“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广大的青
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
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
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
同学们,在21世纪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与法律同行!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知法演讲稿篇4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制约。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常常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然而,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我们人类生活在社会上,享受的自由也是如此,是有条件的,有限制的,上至,下到普通百姓,乃至于我们这样的中学生,无论哪一个人都没有绝对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纪律,法制的约束。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你走进的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纪律,大家才可以享受这文明看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风筝能在蓝天自由飞翔,是受了风筝线牵引着的,离开了风筝线,它就会找不着目标,很快会栽下来。这根线,就是纪律。同学间总会有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制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有的同学把遵纪守法单纯的看作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触犯国家法律,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样的观念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体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时时这样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没有?我今天损害公共财物没有?我今天违犯校纪校规没有?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校园内的不同地点发生,损害着同学的利益,损害着班集体、学校的利益。这些情况应该引起每一位同学的足够重视,并时时警诫自己。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遵纪守法,快乐成长。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知法演讲稿篇5
评委老师们,你们好:
我是来自东河乡中学的学生,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学生,一方面,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做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修养品德做个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能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并知道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应该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说假话,闭着眼睛唱高调,我就说:其实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实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关键还是要看执法人的心思。执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张正义?可能吗?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执法者的拿手绝活呀。
而执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这关键取决于社会的世风和官场的腐败程度。在中国,腐败已是那么广泛而深入,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已经形成,权钱交易的潜规则正如火如荼,阿谀奉承见利忘义的世风正在盛行。司法公正这坚守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败所攻陷,法内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离带存在?犯罪嫌疑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串通一气逃避制裁的现象,虽还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见不怪了?
法律,只是个约束普通弱民用的。对于钱权阶层,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劳教所或监狱去了解一下,被关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关押服刑的贪官污吏是不是这里的远来稀客?至于钱权阶层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为他们已引发了汹涌的民愤,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而官方为了维稳不得不做出的一点表演秀来;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于官场内部内讧倾轧的需要而引发的借法律除政敌的一种现象。钱能通神,钱权影响力+公检法及司法鉴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势利和道德沦丧,足以使他钱权阶层能逍遥法外,而继续变本加厉地为害一方。
有人说我也太偏激了,那么,你们扪心自问,我到底是说了真话还是说了假话。
有越来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正义,可他们却遇到了钓鱼执法,扯皮办公,官员口大的现实,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公平,可他们却耗尽了家资、心力交瘁、最终还是举告无门、不了了之。终于,他们已逐渐从梦境中醒来。现在,有冤不去诉,打掉牙齿自己吞吃的现象越来越多,因为他们已经看透世事:宁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访。这个现象的出现,是谁的悲哀?
前一再指示:中国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会里,面对腐败的法官(包括官员):你跟他讲法律,他就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就跟你讲权力;你跟他讲权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讲法律。结果判你流氓罪,是铁案。当权大于法时,法律作为工具通常就是这样被操弄的。执法者犯法是执法,被害者维权是犯法。这就是最终结果。
其实,我本想违心地说些好听的假话,去迎合别人的满意。
可是我们可以现在麻木,当他们侵吞国有资产而变卖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这没有涉及到我的利益;当他们侵害家长利益而教育乱收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家的孩子都小;当他们任意开出天价医药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们一家都很健康;当他们勾结开发商任意抬高房价、恶意拆迁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有住房、不会有被拆迁的危险。
但现在,当司法不公侵害到我个人头上的时候,还会有人来为我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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