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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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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合同5篇

桩基工程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打桩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桩基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打桩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日历时_________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及设计变更等,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预制桩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2、上述单价均为闭口包干价,以后不做调整。

3、合同总价:本合同打桩总价为_________,如需增减3.1款中所列型号的预制桩的数量,就增减部分按本合同第3.1款所列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价。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本合同签订后桩机进场、同时50%桩全部到现场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30%,计_________元。

b.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65%,计 _________元,累计支付至打桩款的95%。

c.打桩的剩余的5%待桩基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后满一年后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7天,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

1、丙方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并提供在打桩区域内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分布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交底,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提供运输车辆进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丙方必须在开工前提供勘探资料、桩基础图纸等。

3、由甲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负责复核验收,保证桩位准确无误。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甲方提供,并在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乙方在打桩过程如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须在三天内提供处理方案,超过三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机械台班费(台班费用另行协商)。

4、甲方于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接口,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处办理安装计量表具手续后,安装计量表具。场内接管、接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于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未确认而直接开始施工的,视为乙方认可现场已符合施工条件。

6、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图后,在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实施;乙方需保证有2台打桩机同时正常工作。

7、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对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赔偿。

8、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数量不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整体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9、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费用,施工期间持续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达不到,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单位选定、进场、退场、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将上述资料等复制、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间合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3、管桩由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拒收该部分不合格的货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经验收的货物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15、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涉及变更、工作指示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甲方交办的临时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拖延时间完成,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17、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对于返工修改的项目,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19、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乙方应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计算,无上限。

20、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乙方应按照甲方所指派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要求承担违约金(工人每次30元以内,管理人员每次100至500元)。

21、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验收

1、乙方在验收管桩后对已验收部分的桩制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和有关桩基础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乙方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修复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单给甲方,甲方收到报验申请单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桩基础未经验收甲方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在桩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条:保修条款

1、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桩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保修内容:

乙方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承担保修责任。

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其他

施工期间,围护桩若发生位移、变形、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修复。

第七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0.3 %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的验收,若造成逾期竣工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的0.3 %的违约金。若超过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5 %的违约金,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乙方有正当索赔理由成立后14天内依据相关证据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超过14天视为放弃。

6、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合同解除后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报送给甲方一份详细帐目(副本抄送施工监理单位),详尽列出当月乙方根据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所有索赔项目(应当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部位、工程数量、索赔估算总金额,如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列在此帐目中的额外索赔视为乙方放弃此等索赔,甲方将不予考虑。

8、三方因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桩基工程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65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桩基工程合同篇3

甲方:___

乙方:___

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总公司、中建三局、中建三局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要求为:全员参与、遵纪守法、服务顾客、工程创优、防治污染、节能降耗、关爱员工生命、安全文明施工、持续改进、杜绝安全事故)。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甲方统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工程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被评价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的,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素质符合规定要求,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和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采购、 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要求。

8、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备案资料

1、工程安全管理网络图 注:甲方安装分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项目部网络图

2、甲乙双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3、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参照:《安装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

签约时间:20__年_月__日

签约地点:武汉关山一路552号

桩基工程合同篇4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承包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为包括幕墙加工、制作、安装及相关联部位的收边收口等内容(含测量放线、埋件安装、材料/装卸、各种试验、检测的人工配合、材料的加工、制作、安装、注胶、成品保护保养、维修等所必须的各项工作),若因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材料计划的下达时间等不能满足施工总进度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且乙方必须在经甲方允许时间内达到甲方节点进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的工程量,若连续两次未达到甲方节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

2、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包现场材料卸车及转运费(包括现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的一、二、三次或因工作需要的其它多次转运)、包甲方采购材料到施工现场领料后的保管、包现场仓库的搭设、包配合甲方幕墙各种试验、检验人工费、包括夜班抢工加班费、包春节或其它法定假日加班费、包高温费、防寒费、劳保费、社保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等按国家规定应由劳务人员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施工机具、设备及用于施工作业的工具类消耗性材料(如切割片、钻花、抹布、甲苯等)、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和费用。

3、乙方的承包范围还包括成品码放、现场局部脚手架架板的固定与转移、施工过程中影响安装的局部主体剔凿及处理、甲方要求的与其他第三方的交叉收口作业、电焊作业的成品保护与火灾防范等;

4、乙方清包工范围内的工作量以固定单价包干(具体单价详见本合同第六条)。该包干单价不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物料的涨价、汇率的变动或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作出任何调整。甲方在该包干单价外不再向乙方及乙方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其它费用。

三、工期要求

1、本工程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的具体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监理、总包及业主的总进度要求。

2、非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工期不得顺延。因不可抗力影响的工期,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增加费用(含因顺延造成的窝工费用和其他损失)。 上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大于二十年一遇的洪水。

3、乙方应在工期延误事实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权力。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要求质量目标为幕墙工程所有性能均应满足国家规范、jgj102-20__、jgj133-20__及设计图纸与合同要求。

2、如甲方、监理、质检站或业主提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则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每道工序完成进入下道施工工序前须书面报请甲方验收,若乙方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前未对上道工序书面报请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200~1000

5、若乙方认为工程质量已超过合同约定标准且取得优良工程等级以上,工程验收完成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质管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评定,经评定情况属实者视项目的复杂程度、工程量大小给予20__~10000 元不等奖励。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现场的统一协调管理,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对设计变更进行签证。

2、有权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ci策划等工程管理工作,对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处罚意见,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犯错误视不同情况给予乙方经济上的处罚(详见合同附件一,关于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日常工作配合等管理条例),乙方进场14日内,甲方项目部须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与乙方签订有关工期、质量、安全、材料、文明施工等项目管理责任书,标准参照甲方相关文件,以上责任书都将作为甲方对乙方管理过程中的实施标准。

4、协调总包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构件及机具的临时堆放场地及围护设施,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由接驳点到工作面的电缆线及电箱的配置由乙方负责),现场所需的所有配电箱、电线等用电设备均全部由乙方提供。

5、甲方协调总包方的施工用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但总包方收取的使用费除配合费以外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如总包方拆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后,乙方须及时配合甲方向业主签证,乙方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负责协助乙方在施工中与业主、监理、总包及其他交叉施工队伍的关系。

7、负责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施工工期内提供的劳务人员名单直接代乙方发放人工工资,并在本合同价款中扣除。劳务工人在领取工资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签名时应注明"本月工资已全部领齐"或"本工程工资已全部领齐"字句,并印上手印。

9、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组织乙方所完工程的交工验收。

10、若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成后,总包、监理、业主因种种原因未及时验收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进度不满足要求等,导致业主拖延向甲方付款,则甲方向乙方付款亦相应拖延;乙方不得停工、怠工,如有停工、怠工,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扣除其应付款项。

11、施工过程中或保修期间,发生玻璃自爆情况或未发现损坏责任人,乙方均负有免费进行玻璃的重复安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进行安装,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

12、若乙方在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与项目部的配合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已完成工程量按完工价款的80%进行结算,并扣除风险担保金。

13、乙方(含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人力资源调配。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现场可行性强的安装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本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计划的上报和施工,不得更改设计方案,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2、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施工,不得私自更改施工方案及施工流程。服从业主、总包方、甲方、监理的统一管理和现场的统一协调。

3、对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施工内容,配合甲方向业主签证。

4、作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严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每日上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早会。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和劳务纠纷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5、配合甲方项目部对材料的损耗要求提出辅助材料计划,无条件做好材料和加工半成品的卸货、搬运、签收、保管(包含春节、或其它节日的材料的保管工作)、标识工作,乙方负责把加工半成品从甲方车间运输到安装位置,即乙方负责甲方车间到工地的运输以及工地到楼层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

6、乙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的现象,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

7、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工地现场的材料及半成品,因乙方材料保管失误及安装所造成的材料损坏概由乙方负责,并每月及时向甲方按实上报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节约使用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甲方规定的损耗范围内(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二);材料损耗由乙方在结算书中单独列项编报(若乙方未在结算书中对材料实际损耗情况进行详细计算数据,视为乙方结算关键项目未编报,不予办理结算),先由甲方项目部根据实际计划用量及现场领料单进行审核(要求项目部的计划、领料单必须详实、完整、准确),再由甲方合约部进行复审,最终审核结果以甲方合约部的为准;若材料损耗有所节余甲方将给予乙方一定奖励,若材料损耗超出约定值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并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项内扣除,甲方项目部的材料损耗参照责任状实施。

8、乙方须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制度,负责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登记备案,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负责提供幕墙加工制作尺寸,并对提供的.尺寸负责,若尺寸提供有误造成一切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0、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有序,保持现场的整洁卫生;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照甲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甲方项目部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并设置相应标牌。施工完工后整理好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交工验收之前,做好一次全面清洁,并负责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11、乙方负责为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乙方进场未按时购买,则甲方可代其购买,相关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12、乙方负责在工程开工或施工队进场后两天内提供该承包项目的劳务人员名 单、经验证的身份证复印件、右手大拇指指纹印及工资标准给甲方委派参与该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发放人工工资办法见附件《劳务人工工资发放规定》。

13、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劳务人员停工或向业主、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一切后果都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并有权按照该罚款的金额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4、风口、空调口、配电箱、开关插座面板等孔洞乙方负责预留制作,过程中进行埋件、龙骨安装部分墙壁面的剔除及恢复由乙方负责。

15、乙方本人或乙方委派2名专职管理人员、施工队长、班组长(详见附件劳务人员名单)需在现场办公,每天到项目部报到,做到随叫随到(半小时内),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工作安排,乙方管理人员按甲方制定的作息时间工作。未经项目经理同意擅自离开现场,每次向甲方支付200 元违约金。

16、乙方必须绝对遵从甲方所有发出的工程指令,不得以指令所涉及的费用未确定为借口不执行或拖延执行。

17、除过程中的清洁外,乙方必须负责工程验收前统一一次外墙清洗。

七、合同价款

1、双方采取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竣工后按幕墙见光尺寸结算。

2、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如下计价方式确定单价和结算价款:

○1、如合同中有相同类型的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同类项目单价计价;

○2、如合同中有类似项目,参照合同约定的类似项目单价定价;

○3、如合同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参照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完工价款的80%结算。

八、付款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款按月进度,以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

2、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的违约金、罚款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上述款项时扣除;保修期后的维修乙方可收取人工费。

九、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年,从工程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由甲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答复并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以自行或另请第三方处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均属违约,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分包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工,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壹仟 元整/天(1000.00 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如业主、监理因进度原因对甲方项目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4、乙方无法实现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或无法实现一次就通过幕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或无法实现一次就通过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对乙方收取工程款总额的1%~10%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全部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十三、其它约定

1、合同附件:三级安全教育卡、项目责任书、公司管理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它事项,其它事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桩基工程合同篇5

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xx厂区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开发区

三、工程承包范围:一栋加工车间、一栋仓库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加固处理,包工包料,(包括成空、喷灰、复喷复搅、成桩))按当地水泥市场价格:复合硅酸盐水泥32.5,335.00元/吨

四、规格及工程量:水泥标号:32.5级。总桩数约1252棵,设计桩长6.5米(含桩头),桩径500㎜,总进尺约10000米

六、工程造价:约29万元

1、桩基施工单价(中标价)29.00元/米,大写:(最终结算按实际工 程量计算,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一并进入结算)。

2、税金另加0.99元/米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八、施工工期:

本工程有效工期 25 天,暂定于自 年 月 日开工,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及监理方签证后,工期顺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施工中停水、停电8小时;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九、工程师职责

9.1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监督及协调有关单位、周边群众关系,报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审批现场签证,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9.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负责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等检查及验收。

十、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的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等。

2、负责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地下管网资料,处理管线、电缆、原有旧基础等地下障碍物。

3、提供建筑物的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3天内提供设计图纸2份,并在3天内将承包方上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定交与承包方。

5、按协议条款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6、承担本工程的桩基检测费用为: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双方确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各 种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确保按时竣工和移交。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开工前 3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做好建筑物的定位验线工作,及时上报施工资料。

6、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拨付

1、本工程竣工结算按中标价加签证方式结算。变更签证部分根据双方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按照综合单价计算。

2、工程款拨付: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分期付款:

(1)设备进场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

(2)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10日内拨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说明、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

2、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部门勘验鉴定。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十三、工程保修期从开始强夯施工时至夯后基础竣工验收合格终止。

十四、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为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损失。

2、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结算完后,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每日向承包方偿付拖欠工程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发包方为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2、工程未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发包方3份,承包方3份。

十八、补充条款

1、场地电源.变压器必须按规定接到施工现场50米处

2、强夯施工前按施工方要求由发包方开挖排水沟并承担费用。

3、由建设方定位放线(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验线核实.签字方可施工。

4、工农关系由建设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5、《试夯》,如有设计图纸变更,所造成强夯施工桩延误,设备进出场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6、设备进场前,先签订施工合同,设备进场时支付施工方工程总造价的50%的工程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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