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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岗申请书优质8篇

申请书的使用可以让自己的诉求得到很好的解决,申请书中的理由充分是我们进行写作过程中要注意的,大爱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行政岗申请书优质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行政岗申请书优质8篇

行政岗申请书篇1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二○○七年七月来到浙江××××有限公司工作,按照公司的培养计划,被安排到集团下属的×××公司实习。历时二个多月来,我在领导的亲切关怀与同事们的热心指导下,经过自己认真的学习实践,基本熟悉了外贸企业一般工作流程,逐步掌握了财务部门现金出纳、会计核算及出口退税等日常业务处理。现基于下列原因,特向领导申请转正,以获得正式工作岗位,享受正式员工薪酬待遇。

一、经过近段时间的实习,我已将理论和实际操作联系起来,并初步掌握了外贸企业财务部门的一般工作流程。我向部门前辈们虚心学习,交流工作心得,在心态上完成了由学生向工作者的成功过渡。我认为自己已有充足的能力承担起出纳、会计核算及办税等正式工作。

二、目前本人各方面能力尚需提升之处还很多,为发展自身能力,也为了更好提高工作能力,需制定个人发展的近期及长远目标,而在工作位置不安定的前提下,此事无从着手。

三、我来自外地,生活开销相对较大,加之老家父母年岁高,身体状况欠佳,家庭经济压力逐渐转移到我肩上。在我公司,实习员工的薪酬待遇较正式员工尚有一定差距,为此,我希望自己能够尽快转正,以实现自身收支平衡。

四、按照公司招聘时领导与我口头达成的实习考查要求,实习时间为三个月,如加上本年四月份我来公司实习的时间,则约定实习期已将满。

也许在领导看来,我目前的工作经验尚不够丰富,但我勤奋踏实,不畏困难,肯学肯钻;同时,我也善于团队协作,拥有融洽的同事关系。我有百倍的信心完成公司安排的正式工作;我相信在正式工作岗位上,能更加充分地调动自身主观能动性,更加深入地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请领导考虑我的请求,批准我如期转正。

申请人:xxx

行政岗申请书篇2

行政抗诉申请书(精选多篇)

武汉杨春平律师之

行 政 抗 诉 申 请 书

抗诉申请人:文**,女,1987年6月8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汉阳区************。

被抗诉申请人:武汉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汉阳分??

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翠微横路??号

法定代表人:沈***,系该局局长

被抗诉申请人: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阳分??

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腰路****号

法定代表人:朱***,系该局局长

被抗诉申请第三人:长*,女,1979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

被抗诉申请第三人:子**,男,1949年3月11曰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市江汉区杨汉湖***

被抗诉申请第三人:孙**,男,1976年2月17日出生,汉族,武汉市人,住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江腾苑***室。.抗诉申请案由:因申请人起诉两被申请人履行城市管理法定职责一案,不服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阳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行终字第**号行政判决,故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请求依法提出抗诉。

抗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阳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和武行终字第**号行政判决,发回重审并改判如一审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原一审、二审判决中,被抗诉申请

人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阳分局答辩称:本案涉及违建房被汉阳区***处以1200元罚款,属历史存量违建房,应认定经过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之建设行为。可是其并没有向人民法院提交任何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仅仅根据被抗诉申请第三人孙**提供一份《湖北省武汉市行政性收费票据》,就采信被抗诉申请人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阳分局的说法,明显系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同时也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被抗诉申请第三人孙**的违建房19**年被汉阳区五里街处以1200元罚款的事实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说本案所涉及的本应依法拆除的违建房,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解决。如果被抗诉申请第三人孙**的确因违建房受到行政处罚,被罚款1200元的话,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

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样的话,被抗诉申请第三人孙**手中根本不应该有一份《湖北省武汉市行政性收费票据》。即便是当场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

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被抗诉申请第三人孙**手中也应该是湖北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绝不应该是他向法院提交的《湖北省武汉市行政性收费票据》。湖北省武汉市行政收费票据是财政预算收据而不

是罚款收据,一审法院、二审法院不应该将其认定为罚款收据。换言之,本案涉及的违建房根本没有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依法应该拆除。

另外,被抗诉申请人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阳分局在一审、二审中一再主张本案涉及的违建房属于历史存量违建房,基于“一事不能二罚”的原则,应该保留不拆除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被抗诉申请人始终不能明确说明,到底依据什么法律法规可以将本案所涉及的违建房定性为历史存量违建房。况且依据行政处罚“一事不能二罚”的原则,应该是指对同一个行政违法行为,不能做出两次相同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即便相关职能部门对本案涉及的违建房已经做出行政罚款的处罚,同样可以依法拆除,这样并不违反“一事不能二罚”行政处罚原则。故被抗诉申请人的说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所涉及的违建房应该依法拆除。

二、原判决违反法律及法规的规

定。

一审判决、二审判决认为,按照原《武汉市城市管理办法》的第54条前半部分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补办手续,并按照建设工程造价50%至200%处以罚款”及《武汉市城乡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第25条的规定“区、街、乡管理部门,对于个人建房的违章行为,应根据国发及第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该依法提出抗诉,支持申请人的抗诉请求,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此致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抗诉申请人: 年 月 日

民事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xxx

法人代表:xxx

案由:侵权赔偿纠纷

申请人xxx中级人民法院 年 月 日作出的x民三终字第xx号的民事判决不服,申请xxx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抗诉请求:

1、请求查明终审上诉人xxx邮政局的侵权事实。

2、请求终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撤销许民三终字第62号判决书。

3、诉讼费用应有xxx邮政局全部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郏县邮政局违规操作遭受侵权而索赔一案,经河南省xxx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x民初字第450号民事判决,一审认定郏县邮政局在为案外人及马向阳办理业务时存在过错,侵权成立,判决xx邮政局赔偿一身原告元。xx邮政局不服向xx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xx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4年xx月xx 日作出x

x三终字第xx号判决,终审判决认定xx邮政局对xx不构成侵权,遂撤销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判决驳回原审原告xx对原审被告xx邮政局的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8700元,由xx负担。

事实上,在此民事侵权案件中,案外人要取走申请人xx的14万资金需要以下环节:

1、案外人要用一张假的“xx”身份证在邮政局开办一张存折,申请一个“个人结算账户”,办一张与那张用假的“xx”身份证办理的存折折、卡分离的银行卡”。

2、找机会把自己那张假“”xx存折与真“”xx存折进行调包。

3、用银行卡取走真xx存入“假xx”存折的钱。

以上环节缺一不可。可以上3个环节中,其中第一个前提环节就是由于二审上诉xx人邮政局的过错行为才使案外人得逞的。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

判决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方面均由错误,理由如下:

一、二审判决认定,xx邮政局在为案外人办理“折卡分离”账户时不负有鉴别身份证真伪义务,对案外人能利用假身份证办理“折卡分离”账户无过错。

二审这样认定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复44号《关于储蓄存单、存折密码、更换手续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储蓄机构对储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所用材料和记载的内容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身份证明所用材料和记载的内容在表面上是否符合身份证明管理部门的规定。储蓄机构不负有鉴别身份证明真伪的责任。

申请人认为,二审法院在认定该事实时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二审法院对该《批复》适用时断章取义。该《批复》的原文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办理储蓄存款密码修改手续等问题的紧急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储蓄机构为储户更换储蓄存单、存折的密码,应参照?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储蓄存单、存折挂失的规定办理。储蓄机构应当要求储户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储蓄机构对储户提供的身份证明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身份证明所用材料和记载的内容在表面上是否符合身份证明管理部门的规定。储蓄机构不负有鉴别身份证明真伪的责任。

由原文可知,中国人民银行对该《批复》的适用面已作了非常明确的限制,即,《批复》只适用于储蓄机构为储户更换储蓄存单、存折的密码和储蓄存单、存折的挂失。而本案涉及的是使用假身份证为储户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因此不适用《批复》。

其次,即使《批复》的适用面涵盖了办理“个人结算账户业务”,本案适用《批复》也属错误。第一、国务院2014年4月1日实施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

制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证个人存款帐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七条,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号码。从上述规定可知,要实现个人

存款账户的真实性,金融机构必须首先审查个人身份证件的真伪以及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就不能实现《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立法意图。在此,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第二、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9月1日发布实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二款,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依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二十八条,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以上引述的两个法律文件,分别颁布实施于2014年、2014年,均晚于《批复》的时间,其中《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与《批复》一样同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规章。因此,无论是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来说,还是从后法优于前法来说,均优于《批复》。

再者,从立法目的和信息技术发展来说,本案也不应适用《批复》。诚如以上所述《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证个人存款帐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立法目的是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可以说,如果要实现以上两项法律的立法目的,储蓄机构在为存储户

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对储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所用材料和记载的内容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进行真实性审查,不但与规定本身相违背,也根本就与立法目的相违背。从信息技术发展,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来说,到2014年已非常的发达和成熟,金融机构同公安机关进行联网、实行信息共享在技术上已没有任何障碍,在政策上也没有相反规定。在此种背景下,如果还以让金融机构辨别证件的真伪不公平为理由,而免去其辨别身份证件真伪的法定义务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至于说,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邮政局没有与公安机关联网,无法进行真实性审查,不能成为抗辩的理由。

二、一审认定xx邮政局造成侵权有四方面的原因,二审判决只否定了三方面,却全部驳回了申请人的诉求。二审故意忽略了一些已经查明,并且对案件的判决有重大影响的事实,从而导致裁判不公。

一审已查明,xx邮政局为案外人

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是在2014年7月20日,而填制申请书的日期为2014年7月21日。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叙述,“本院经审

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基本一致”。由这一已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xx县邮政局在为案外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并没有要求对方填制申请书,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更无法按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审核了。因此,如果郏县邮政局没有此违规行为,它只能为案外人开立一般储蓄账户,而不能给案外人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办理信用卡,案外人也就不可能诈骗成功。

鉴于以上事实理由,二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方面均存在错误,申请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申请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以维护法律公正。

此呈

河南省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马xx

20xx年xx月

xx日

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不服,特向贵院提出抗诉申请。

请求事项:

一、二、事实与理由 :

此致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年月日

抗诉申请书是指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其他公民,不服尚未生效或者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或裁定,或者不服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使该案进入二审或审判监督程序,通过人民法院审理纠正该案错误的法律文书。

抗诉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甲,男,申请人:乙,女,被申请人:丙,男

被申请人:丁,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相邻权通行权纠纷经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14年10月10日作出南民一初字第01301号《民事判决书》,1.判令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宅基上有通行权;

2、判令申请人十日内申请人清除上述范围内的障碍物;3.并判令被申请人支付三万元补偿款给申请人。申请人不服此判决,依法向阜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阜阳中院审理后在2014年12月15作出阜民一终字第01282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第1项、第2项、第4项。撤销了一审判决第3项。

申请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办案法官存在人情关系办案,判决结果对申请人极为不公,故此依法申请贵院对本案提起抗诉。

申请抗诉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申请人房屋东侧宅基地为“公共通道”属认定事实错误,被申请人对此不享有通行权。

1.原审法院认定上述事实的依据是关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意见书和关口乡小河村民委员会的证明。而事实上,关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意见书》是在没有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意见书,根本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原审法院采信该调解意见书的认定事项,并作为判决依据,显然错误。至于小河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因争议宅基地属于淮河河道管理局所有和管理范围,不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村委会出具的该份证明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2.上述关于“公共通道”的认定,与当庭被申请人承认的事实相矛盾。

在庭审中,被申请人丁承认自家的宅基在最先分配时东西长只有两间房屋,其房屋东侧为台坡,之后经过拉土填平台坡,才增加了宅基。而申请人家房屋东侧同样是台坡,经过多年的填土

新增的宅基地,之后因为邻居王洪向申请人索要宅基,申请人向王洪支付了3600元转让费,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买卖协议。上述事实表明,本案当事人房屋东侧的空地均系自己填土新增的土地,并非在分配宅基时预留的公共通道。对上述事实,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予以认可,但原审法院却未予采信,明显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的客观裁判原则。

3.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宅基地属于南北分界,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房屋东侧的宅基地不享有通行权。

该处宅基系申请人建房时预留的厨房用地,并非自然形成的南北通道,被申请人在拆旧建新之前始终未在此处通行。被申请人此前一直都是自右侧向西经过公用南北通道通行,现因西侧邻居建新房时做东向西建房,造成被申请人西侧通道被堵,另外,原告北侧居民从建房到现在一直都是向西经公用南北巷道通行。被申请人完全可以在自家房屋北面开门,然后向西经公共道路通行。

二.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办案,明显偏袒被申请人一方。

原审判决第4页载明“本院依职权调取证据”包括:1.申请人的户籍证明;2.关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意见书;3吴明才、郭国强的证言;4.现场勘验笔录及勘验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上诉证据材料不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范围,原审法院违反了最高院的上述规定,帮助被申请人搜集证据,明显偏袒被申请人,导致判决明显不公。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主审法官违法办案,判决不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之规定,呈请贵院对本案依法抗诉。

此呈

x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甲 乙

申请日期:

抗诉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男,汉族,51岁,1960年5月1日出生于陕西省***县,初中文化,住***,系被害人吕某某之父

申请人:***,女,汉族,51岁,1960年7月30日出生陕西省***县,初中文化,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吕某某之母亲

抗诉请求:

1、请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阮振兵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请求对被告人阮振兵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

3、申请人愿意就附带民事赔偿放弃一切赔偿

申请抗诉的理由:

一审法院判决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缓期二年执行的理由不成立。其理由如下:

第一,刑法判决死刑立即的宗旨是:罪大恶极,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我请求所有人包括一审法官以及高院法官看一看一审判决所认定的被告人所犯罪行以及其手段与情节,哪一点不符合罪大恶极、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第二,看其罪大恶极、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具体情形:根据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可以概括如下几个关键词,因口角怀恨在心、报复、跟踪、进屋、拳打受害者脸部、受害者挣扎、拿钳子超受害者脸部、头部砸之后受害者不怎么动了、拿笤帚朝受害者下面捅了过去,捅了两下、害怕不死又又蹲过去在地上

双手掐脖子,掐了一会确信其死亡,又接着销毁罪证。

由此可见,被告人的目的就是受害者不但是必须死,而且还要受害者在死亡的过程中遭受比死亡还痛苦的折磨,其主观恶性何其狠毒和恶毒,这样的犯罪分子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刑法不判处死刑的立法宗旨相符吗???肯定是不相符!!

第三,犯罪分子是在大量证据的情况下无法抵赖的情况下认罪的,这样的认罪怎么能作为从轻的情节呢?

第四,犯罪分子的家属以主动赔偿3万元想换取从轻减轻的情节;可是受害人如此惨死,家人如此痛苦,这么可能要犯罪分子的3万元呢?申请人绝对不要,只求良心,亲情,公正与正义的存在以安慰在天之灵,以安慰父母之心,基于此,我们放弃犯罪分子以及其家属的任何赔偿,不要其一分钱,必须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申请人:

2014年12月20日

行政岗申请书篇3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年3月24日进入公司担任办公室文员一职,负责办公室行政内勤的相关工作,到目前已有1个月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现申请提前转正。

1、档案管理。在相关领导的指导下,完成了对公司的文档、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并录入电子版表格,以便查询和管理。

2、日常电话接听与回复。每天根据业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电话、传真、邮件等情况,及时向办公司、总经理、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并按办公室、总经理、仓储部解决方案,及时回复各业务单位、主管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3、相关文件起草与编写。起草与编写公司第一季度自查报告、药监局现场检查后整改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部分内容起草与编写、公司安全月报表内容起草与编写;培训中心相关制度起草与编写、著名商标认定部分内容起草与编写。

4、相关网络填报工作。网络填报安全检查月报表、职业病危害年报表;及时跟进云南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云木香标准化种植审批进度并汇报审批情况;关注工信局、财政厅、农业厅网站并及时汇报相关项目或政策。

5、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会议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文件。参加县创卫办组织的动员大会并传达会议精神;参加市工商局、县环保局关于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征集会议;按要求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县工信局、安监局、环保局等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意见调查表。

6、协助办公室主任搜集材料整理电子文档。搜集整理云木香标准化种植相关资料复印并汇总成电子文本以备用。

7、补充完善相关存档资料。根据县创卫办要求完善-------年公司创卫资料;根据gmp要求完善--年培训档案,规范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及培训考核、效果评估等一系列培训资料管理;分类汇总安全生产档案,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台帐。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协助财务部第一季度药材盘点;协助财务部打印销售订单。

9、其它文字录入工作。

10、其它各部门主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11、坚持节约原则控制办公用品成本 。送外文件正规纸张双面打印,内部用资料废纸打印;随手关电;电脑不用时保持待机节能模式或关机。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我已融入公司的工作氛围,现在已经能够处理好本岗位的日常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能够较快的进入到工作角色当中,这与公司的领导和同事给我的帮助和指导分不开,特别感谢杨凤群主任、王碧峰主任、史廷建经理、赵锡祥副总、王学诚总经理等领导及同时对我工作的指正和帮助。

当然,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小的差错需要领导和同事指正,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地积累了经验,在处理各种问题的时候考虑的更全面,防止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生类似的失误。

来到这里工作,我收获最大的莫过于对工作的执着和热情,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提高自己,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此提出5月1日予以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热情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为自己展开美好的未来。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com/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行政岗申请书篇4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于三月十四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目前为止一直在行政部担任文员一职,现实习期满,向公司提出转正申请。这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中,在领导的悉心教导下,在各位领导及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的完成相关工作。

经过两个月的工作,我对行政部文员一职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了更深的了解,并不断的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工作中我有好的一面,但也有些许的不足。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工作,不断的学习,不懂就问,努力做到让领导放心和满意。我对待工作的态度十分积极,严于律己,性格开朗,乐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悉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这也是作为一名行政部文员所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但在处理某些突发事件,或是出去办理一些相关工作时,有的时候会因经验还不足而出现一点小的纰漏。这两个月我学到了很多,也领悟了很多,时间不长,但过程却很充实,我对自己的能力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虽有不足,但我愿意学习和改正,愿意接受领导的指导和教育,愿意克服困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认真,勤勉不懈,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做到不懂就问,多看多做,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注重自身的发展和进步,以期待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我也想在这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根据我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望领导批准转正。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岗申请书篇5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20xx年05月03日入职公司,任职***公司文员,在试用期届满之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试用期三个月来,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之下,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逐渐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登记,并通报相关部门;

2.负责收发传真、快递和报刊;

3.负责办公人员的考勤监督和统计,每月制作考勤表报集团人事部;

4.负责每月行政费用的统计,制作行政报表并通报相关部门;

5.负责电话总机的接转工作,同时负责公司通讯录的编制及更新;

6.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验收、登记、入库、保管、发放等工作;

7.负责公司报刊的收发,外来文件信函的收发,以及对外发放的各类文件信函进行登记;

8.负责会议室、接待室的安排及文印室耗材统计的管理;

9.负责每日的定餐工作;

10.协助行政主管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及职场环境管理维护;

11.协助做好公司办公饮用水、办公场所的花木管理;

12.协助文秘做好各部门之间文件的收发、传递以及一般的打字、复印工作;

13.协助本部门做好开工仪式的后勤服务工作;

1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进入公司以来,在公司领导及同事的大力支持及关心下,让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也感悟了很多。我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效的保证。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行政岗申请书篇6

本人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起幸运地成为公司总部行政人事部的一员后,至今已工作二个月了,在这期间,我努力适应工作及工作环境,认真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深切地感受到与同事之间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的喜悦,而对因不能面面俱到而留下的遗憾也进行反思总结,不断吸取教训,因此在工作岗位上积累了更多的.经验,获得了进步。现在就这二个月的工作,我做出如下整理和总结,敬请各级领导予以批阅并允许转正:

一、人事方面

1、招聘工作:协助人事专员进行招聘工作,目前为止参加现场招聘会四次;做好求职者来电登记,以便专人进行后续的跟进及人才储备。

2、资料整理工作: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资料。对目前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鉴证等工作;离职员工劳动合同进行封存管理;对公司人事文件及资料的归档及整理。

3、社保、团体意外险模块工作:每月转正员工社保增员,离职员工社保减员;xx月份进行本地户口职工最低工资的调整。

二、优缺点总结

1、优点:为人正直,能坚持原则;对工作有激情,舍得付出;能吃苦耐劳;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有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及基础。

2、缺点:有点理想化,追求完美主义;有时太过于直率;性子急;缺少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培训;对公司管理及经营模式了解的不太透彻。

试用期已结束,现在我的工作技能基本掌握,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敬礼!

xxx

行政岗申请书篇7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

?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然而,被申请人作出粤发改《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这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意见等核准立项的法定要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四)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s268线xx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并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二、未履行听证也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违反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但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粤发改【xx】788号《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行政岗申请书篇8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给我机会到西安立丰公司从事行政文员工作。我于20xx年7月9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现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特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现对试用期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作以汇报总结。

自入职为立丰公司的一名员工起,就一直本着学习的态度尽我所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保持优点,改正缺点,充分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公司、为自己做出最好的成绩。

在试用期间,我认真及时的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在遇到不懂的问题时虚心的向同事学习请教,积极沟通,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希望能够尽早的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期间难免出现一些小差错需领导指正,但这些经历让也我不断的成熟,之后在处理各种问题时也考虑的更加全面,杜绝以后类似失误的发生。

行政这一职务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记得刚到公司的时候,对公司的一切都感到新奇,自信十足,对新的工作充满了热情,坚信自己可以作好行政工作,经过3个月的工作与学习,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下,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对自己的岗位及工作职责有了新的认可。同时也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水平得到了大程度的提高,进一步对于公司的行政工作有了更深入地认识。行政工作是涉及到公司内部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沟通和协调,现在我已能够处理好本职位的日常工作及领导所交代的工作。

针对自己,一定严格要求,从小事做起,逐步前行。使工作和学习融为一体,积极争取每一次学习机会,培养自己的工作协调能力,提高应有的职业道德,不断进取。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也希望领导能批准我的转正申请。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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