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清晰地表达我们对所申请职位的内在动力,一份申请书应该强调申请者的独特卖点,以区别于其他申请者,以下是大爱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商标申请撤三申请书6篇,供大家参考。
商标申请撤三申请书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办方(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_________个月)。
二、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方案。
三、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采用的,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使用版权,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若因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手册及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字后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申请撤三申请书篇2
申请人名称(中文):xxx
(英文):xxxxxx
申请人国籍:xx
申请人地址(中文):xxxxxx
(英文):xxxxxx
是否共同申请:□是□否
代理组织名称:xxxx
商标种类:□一般 □集体 □证明□立体
商标说明:xxxxxxxxx
优先权初次申请国:xxx
申请日期:xxxxx
申请号:xxxxxxx
类别:xx
商品/服务项目:xxxxxx
申请人章戳(签字):xxx
代理组织章戳:xxx
代理人签字:xxx
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格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颜色□指定颜色的附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墨稿一份。图样应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申请商标的种类在“商标种类”一栏的方框中选择(一般、集体、证明三项只能选其一,立体和颜色可以多选。)
3、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申请人名称/地址栏填写代表人名称/地址,同时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附页填写名称(不需要填写地址)。
4、收费标准:受理商标注册费1000元,10个商品/服务项目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100元。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
5、“商标说明”一栏填写内容:商标图样外文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
商标申请撤三申请书篇3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是否共同申请:□是 □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种类:□一般 □集体 □证明 □立体 □颜色
商标说明: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附页: 页)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按 背面说明填写
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下框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有指定颜色的附上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稿一份。商标图样应当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使用的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空项,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指定的代表人名称/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未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为代表人。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申请人应当在“商标种类”栏选择所申报的商标的种类。
7.“商标说明”栏填写内容可以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样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商标图样中需要放弃专用权的声明以及其他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8.申请人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一份申请书只能办理一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以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标明所附页数。商品/服务项目前应标明序号。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共同申请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附页上盖章(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商标图样框中应当粘贴一张清晰的商标图样,不得出现除商标图样以外的说明性文字、注册标记、色标说明、章戳、签字等内容,商标图样不得涂改。
11.收费标准:每份商标注册申请费1000元整(限1个类别中的10个商品/服务项目,每超过1个商品/服务项目加收100元)。每份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每份证明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
商标注册申请 书(附页)
其他共同申请人名义列表:
商标申请撤三申请书篇4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类别______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号 码____________
经 济 性 质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
证 件 名 称____________
证 件 号 码_________
发 证 机 关(章戳)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商标规费:
代理人:___
地址:___
(章戳)
___年___月___日
(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格内,另附十份图样,指定颜色的附着色图样十份和黑白墨稿一份)
商标
是否指定颜色。
商标种类:_________
商标设计说明: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是第一次申请:_________
在其他哪类上已注册了相同商标:______
类别:_______同时在哪些类提出申请______
商标申请撤三申请书篇5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评审请求: 评审请求 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对申请人申请 注册的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给予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前以 申请注册,申请号为 类的 年 号 月 (以下简称申请商标), 。 日以第 号通知书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是第但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于 引证 已经注册的第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近似,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收到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对此裁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 会提出复审申请,请予以裁决。具体理由如下: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 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 一、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标体不近似,申请商标理应给予核准注册 下面是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直观对比:
图样 图样
申请商标 第一,引证商标 。
就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来看,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上区别 明显,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 第二, 就商标读音呼叫上, 。因为发音呼叫不同,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所以不构成 近似商标。 第三, 就含义上讲,近似商标。 所以不构成综上所述,第 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属于近似商标,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认,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 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 二、 我司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申请保护商品类型不同,不属于类似商 品,依法应给予核准注册 我司申请类型 ,引证商标申请类型 在原料、销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普通消费者 而言,在消费习惯上一般不会认为以上商品生产者之间存在关联, 不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故应给予核准注册。
三、 关于申请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公司简介、荣誉、商标保护、商标创意等
总之,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未构成相同、类似商品上的近 似商标。申请人恳请贵会依法撤销部分驳回裁定,对申请商标在全部商品 上给予核准注册。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商标申请撤三申请书篇6
1983 年《商标法》第五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从中可以看出,1983年《商标法》并未具体规定哪些商品必须强制注册商标。1983年颁布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则具体规定:“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并且规定申请药品商标注册,还应当“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也就是说,《商标法》施行初期只对药品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其他商品则采用自愿注册原则。1984年颁布的《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颁布,1985年7月1日实施)也对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了相应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施行后不久,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1983年9月23日颁布,1983年 11月1日实施),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从1983年11 月1日起,卷烟、雪茄烟也应当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1991年《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1992年1月1日实施)取代《烟草专卖条例》,但《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仍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1988年第一次修改《商标法实施细则》时,根据《烟草专卖条例》有关规定,对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又作了调整,将烟草制品也纳入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根据此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8年1月14日下发《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具体确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包括中成药(含药酒)、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1990年第一次修改《药品管理法》时,取消有关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规定。1993年第一次修改《商标法》时,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未作修改。随后第二次修改《商标法实施细则》时,也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未作修改。根据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但《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是特别法,究竟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还是自愿注册商标,两部法律均未作明确的规定。但由于《药品管理法》未对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出规定,而《商标法实施细则》仍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人用药品强制注册商标适用《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法理上也并无不妥。之后的我国商标行政管理工作也是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来执行的,即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对违反此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其商品销售和广告宣传,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封存或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10%的罚款。
20xx年第二次修改《商标法》时,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仍未作任何修改,只不过将原来的第五条改为第六条。但20xx年国务院对《商标法实施细则》进行第三次修改时,国务院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这一规定将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根据此条规定,原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1983年《商标法》和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并于1988年1月14日下发的《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自然废止。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法律是指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1992年实施的《烟草专卖法》至今仍有效,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烟草制品仍然应当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20xx年第二次修改《药品管理法》时,也没有对有关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出规定,因此,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人用药品不应当采用强制注册商标制度。也就是说,从20xx年9月15日起,即《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人用药品不再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使用注册商标的药品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这是于法无据的行政行为。在我国实行依法行政的今天,仍然以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来执法,这不能不说是件荒唐的事情,应当引起商标行政执法人员警戒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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