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制定合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双方人的权益,大家都了解合同的书写格式吗,以下是大爱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以租代购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以租代购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因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合同车辆
乙方要求购买甲方销售的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车型:_______________
2.制造商: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
5.合同金额:__________到车时间:_______________。
7.交车地点:__________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结算方式
1.现车:乙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日内以现款形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所涉及合同金额款。
2.定车: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或首付款元,定金或首付款充作应付款的一部分。乙方应在合同指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剩余应付款,如乙方逾期支付应付款视为违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接到甲方到车通知时,应在一周内办理验车提车手续,并在当天向甲方支付全部购车款和装潢精品款。如乙方迟延支付全款超过______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照定金的______%标准计算。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出售本合同拟下的车辆。如由于乙方未支付车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了定金的数额,甲方保留取得额外赔偿的权利。
3.签定合同时乙方应认真检查核对车辆,甲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销售的合同车辆已经过生产厂家的调试及功能性检查,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场标准。
2.按合同约定交付乙方所购合同车辆,并使该车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随车附件,配置齐全,随车技术文件完备。
3.如遇厂家生产延期、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因国家政策法规的影响而导致不能按期交车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退回定金,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全款到帐后方可提车。提车时应验收车辆配置和资料,提车后的质量问题按厂家索赔条款处理。
2.如因乙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的规范驾驶方式使用所购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随车交付的《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使用、保养、维修,以使合同车辆保持正常的使用性能。
第五条质量保证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合同车辆,售后服务由生产厂授权在该地区的维修站予以保证,保修期和保修公里数按生产厂规定的范围在维修站受理
第六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租代购合同篇2
正文:
甲方:上海_______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____________广场”是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高层商住项目,已依法取得开发该项目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见附件)。甲、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广场”商业用房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销范围:位于xx市浦建路______号的“______广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实际面积)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包销期内,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销售。
四、包销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销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______天,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过 ______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销售本协议约定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
六、包销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具体预售或销售合同由具体买受人与甲方签订;包销期满未售出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并在包销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款结算完毕。
七、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取得____________广场商业用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
2.甲方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上述商业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材料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告知乙方的;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但最长不得超过______个月;
(3)旧城改造中原有管线作重大改造时,需市政等单位实施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
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过______日,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
3.甲方保证该商业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业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以达到标准或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5.甲方应当在该商业用房支付使用的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约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应依约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
2.乙方自行负责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所包销的房屋仅作商业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业用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由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九、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十、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对本协议所作的补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旦达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______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销售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主要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故此,双方就有关销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销售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的单价
_________元/只(不含税_________元/只)
第二条结算方法
1.第一批进货_________只,预付款_________%,第二批起付款发货。
2.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卖不完第一批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剩余货物,退回预付款,结清帐目。
第三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乙方所在地内产品直接用户向甲方联系购买时,甲方不得低于以下价格:
_________元/只(不含税_________元/只)
第四条如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向直接用户提供低于第三条规定价格。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第一批未付货款
第五条出厂包装标准
用纸箱包装,_________只一箱为单位发货。为节约运输费用,可根据乙方提出面壳与头箍拆开包装,到达时由乙方组装。
第六条甲方代办托运到达乙方指定站港,费用乙方负担。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初期的宣传广告资料,并对产品因制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包换,一年内免费维修。
第八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罚款_______元。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已成交价款金额的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销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九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以租代购合同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甲方自愿将 (地址)装修中主材选购的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代购商品无假冒伪劣,并有相关的质量证书或合格证。
2:代购产品在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型号,且在7天之内价格不得高于 市场价格。(处理品、促销品、特价品及非正常渠道商品不在比价商品之列)。
3: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结合设计效果与设计人员共同在指定卖场,选择并确立相关主材、颜色、造型、型号、品牌及单价。
4:甲方在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未及时在指定卖场选购约定的主材时,必须给乙方出具延期单。
5:甲方在选定主材时,必须慎重选择与《主材预算明细》中价格相应的产品。由于甲方的产品品质提高及增加项目所导致的预算超支,乙方免责。
6:委托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委托给第三方办理代购事务。
二、委托期间的付款方式:
1:主材合同总金额:,金额大写:
2:甲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a:共一次性付款:
签订合同时付清全款:,金额大写
b:分二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签定本协议时):
主材合同总额的60%:,金额大写:
第二次付款(装修瓦木工程验收完毕):
主材合同总额的40%:,金额大写:
3:由于单项主材实际购买金额超过原预算金额五百元时,甲方应及时补齐差额部分。
三、委托期间的违约责任:
1:在甲方按销售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及相关费用后,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货, 每延迟一天按未送货商品货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销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时,每延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0.1%向乙方未付违约金;双方违约赔付金额不得超过违约交易商品合同价格的20%。
2:《主材预算明细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甲方签字后视为生效,甲方在未与乙方协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在外购买《主材预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如擅自购买比例超过《主材预算明细表》总额的10%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主材预算明细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由于甲方所委托乙方代购的商品,余额未缴纳时,视甲方所委托代购的商品归属权仍归乙方。直至甲方余额全款交清。
4:甲乙双方在《委托合同》签定之日起,必须完整履行合同,未经协商变更、终止合同者,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或委托代购项目完整履行后即终止。
五、本委托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六、该委托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租代购合同篇4
甲方(出租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 所 地: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和甲方租赁汽车及甲方为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车辆 辆,型号为: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从月月止,叁年期满后,转户给乙方。
第三条 保证金、租金及支付
1民币大写: 。
2、租金标准,每辆车人民币元/月(大写: ),共计人民币 )。
3、租金支付
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即于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支付到甲方如下帐户(帐户名称: 开户行 )。
第四条 费用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服务相关费用(数额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善意为其提供租赁服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租赁车辆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及号牌归甲方所有,甲方依法对该租赁车辆及号码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租赁车辆及号牌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
2、乙方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期间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依约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号牌。
第六条 租赁辆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要求办妥租赁车辆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辆资抢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因保险机构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的,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租赁车辆的保险不间断。
2、租赁期间第二年和第三年,由甲方提前一个月代乙方购买租赁车辆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玻璃离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乙方应于租赁车辆保险到期前15日内将甲方垫付的保险费支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保险单中应注明,出险时甲方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在租赁关系到期前,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或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要求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调查;如调查核实因乙方所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系虚假或部分虚假取得甲方信任从而租赁车辆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
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对租赁车辆的保养记录进行查询,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有权查询租赁车辆的违约记录,若乙方未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日内予以处理完毕,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而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及资信情况,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符合汽车租赁条件,乙方在缴纳汽车租赁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2、乙方有提供真实资信资料的义务。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且不 因租赁车辆发生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而例外。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汽车租赁服务费等费用及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5、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车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甲方要求将租赁车辆交还甲方。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和赁车辆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租赁车辆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 护租赁车辆不受任何侵害。
7、租赁车辆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应善意使用租赁车辆,按期购买租赁辆保险、按期进行租赁车辆年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受损或灭失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不得违法使用车辆或违反《机动车保险条款》使用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出借、赠与或用 于抵押、质押、典当及抵债。
9、乙方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对他人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及对他人财产损毁产的赔偿费用等,在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合同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贬值的,乙方不能退租,租赁车辆贬值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辆的设备及部件等。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维修点对租赁车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养守则所包含的保养内容进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1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汽车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汽油费、机油费、过路过桥费、保养费、维护费、停车费、违法用车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2、如乙方提前支付剩余所有租金,乙方应承担剩余租金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3、若乙方因故要求退租,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交车时车辆评估价值-退车时车辆评估价值-已支付租金)=总租金的30%,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 办理退租手续,本合同终止。
4、如乙方因故退租除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所生产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2、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能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方 式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无需提前通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第十二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 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日 签约地点:
以租代购合同篇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互惠的原则,甲方为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向乙方申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小轿车一部;
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用保证金代替首付款,以租金代替购买小轿车和费用,租期届满并付清全部租金后即可拥有该小轿车的所有权。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以租代购车辆、数量、金额:
以租代购该小轿车总金额人民币元。
二、保证金:
元。租期满后抵做购买该车辆的首付款。
三、租金、租期、车辆所有权:
1、租金:每月元,30日为一期,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日前甲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2、租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期内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租期届满且付清全部租金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5日,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收租金。
2、甲方人为损坏车辆,不愿承担维修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该车辆,从保证金中扣除车辆的维修费。
3、乙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保证金后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将以租代购车辆送至甲方处。
4、租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控制、使用车辆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及车辆自身损失的责任。甲方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乙方有义务协助向保险公司索赔。
6、甲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进行盈利性经营,不得用于参加比赛、测试、教练等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倒卖,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及其他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按时交纳租金,租期结束且付清租金,即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外观完好,如有损伤,如被刮花、碰撞出现凹凸面,甲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或全款购买该车辆。
3、甲方不得对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零件、更改车辆外观,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车辆或随车设备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5、甲方接收车辆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甲方接收车辆后,视为车辆外观完好、工作正常、随车设备齐全。
6、甲方不得单方毁约提前还车,否则,应承担单方毁约提前还车的违约金元。
六、其它约定:
1、有关本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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